阆中市“三举措”强化基层政权建设
为扎实开展基层政权建设,阆中市高度重视,通过“三举措“确保基层政权建设资金使用落到实处。
一是资金分配。资金分配采用因素法,以乡镇辖区人口、乡镇在职职工人数、乡镇三年滚动规划、财政困难程度、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作为因素进行统一分配;参考5.12地震后各乡镇办公楼新建、维修情况进行重点分配。
二是资金使用。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四川省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规定该项资金重点用于乡镇政府办公楼急需的维修改造、消除安全隐患方面,兼顾改善职工办公、生活条件,以及完善办公功能、改善为民服务条件等,不得用于购置交通工具以及其他与资金使用原则范围不相符的各项开支。2015年阆中市下达基层政权建设资金860万元,其中用于维修办公楼633.3万元,购置设备226.7万元。
三是资金监督。由市财政局纪检书记和局分管领导带队、乡财科、局纪检监察室工作同志为成员,组成两个工作小组,分批赴各乡镇亲自督查该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主要检查内容包括:一是看基层政权建设项目的确定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和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项目是否纳入了年度规划;二是看2015年实施的维修项目,是否属于年度规划的范畴,是否履行了相关的审批手续,已经竣工的项目是否办理了竣工验收;三是看办公设备购置是否向市采购办进行了申报,实行了政府采购;四是看各乡镇是否严格执行资金审批程序,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