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2015年公务卡改革工作成效明显
为加强行政经费管理,规范公务消费,提高财政支出透明度,自2011年以来,蓬溪县按照“先试点、后扩面”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2015年以来,全县公务卡改革工作成效明显,将202个县级预算单位(含乡镇)纳入公务卡改革范围。
一是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按照上级要求,多次召开全县部门会议进行宣传,印制宣传资料,明确推进公务卡改革的必要性;举办学习培训班,组织部门财会人员学习公务卡相关知识,熟练掌握公务卡使用方法。
二是拟定强制结算目录。出台《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蓬府办函〔2013〕157号)文件,提出13项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特别对于水电气费、邮电网络费、车辆保险费等结算项目,要求单位必须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
三是完善公务卡报销环境。加强与银行协调,联系、督促相关银行增加pos机安装数量,凡涉及强制结算目录上的项目要求全部安装pos机,基本达到城乡全覆盖。
四是纳入目标考核逗硬奖惩。将公务卡改革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对未产生刷卡报销记录、未完成报销比例的预算单位,按照考核办法对应扣减当年目标分,并将考核情况和下年度的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同时适时对全县公务卡报销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预算单位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