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采取积极措施抓好扶贫攻坚工作
一是加强资金保障,构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和市级统筹机制。市县财政逐年增加扶贫开发投入,大力提升财政扶贫保障能力。2016—2020年,市县财政每年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1%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市财政继续统筹落实市级专项扶贫资金,并进一步向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的中江县、罗江县倾斜。
二是统筹财政扶贫资源,构建精准扶贫机制。会同扶贫部门、相关主管部门统筹财政扶贫资源,科学界定各类资金扶持对象和扶持内容。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全部到村到户,交通、水务、电力、卫生、文化、教育等行业专项资金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将因病致贫返贫、贫困地区人员就学、残疾人群体、临时性救助对象作为全市下一阶段扶贫重点,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三是努力创新,探索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尝试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合作社形成的资产量化到贫困户;将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合作社形成的资产,经试点组织成员同意后,划出一部分,采取优先股的方式量化到贫困户,实行贫困户收益保底、按股分红。
四是加强监管,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绩效。积极配合市扶贫移民办开展扶贫项目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扶贫项目的精准性和扶贫资金使用绩效。同时,将督促县(市、区)财政局认真测算扶贫攻坚支出需求,编制资金平衡方案,足额落实扶贫资金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