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积极推进动态监控系统建设
时间:2015-09-09 13:16:24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一是完善机制。制定出台了《泸州市市级国库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内部管理办法》、《泸州市市级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泸州市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推进计划》等相关文件,从监控内容、综合核查、违规处理、管理职责等方面,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和监督。制定了2015年至2018年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并提出了保障措施。
二是规范流程。在支付中心设置日常监控专岗,每日对监控系统自动生成的监控记录进行梳理统计,监控的基本要素包括付款人名称、付款金额、付款用途、预算科目、支付方式等相关信息。监控人员对监控疑点信息进行筛选、判断,主要采取电话询问、现场查阅的方式核实,对支付还未结束的,要求预算单位按照正确操作方式立即予以纠正,并提出警示。如已确认支付的,向预算单位发出《疑似违规支出核实函》,确认预算单位出现错误后,向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预算单位在限期内纠正,并向市财政局报送整改说明,同时登记《动态监控工作底稿》,做好相关记录。
投稿:chuanbeiol@163.com
点击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