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三项措施扎实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
近日,广元市财政局结合全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广元市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推进方案》。《方案》明确了推进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监控重点等总体要求,进一步细化了推进工作各阶段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即建立“四项制度”,完善“两项机制”、利用“两个平台”,抓好监控队伍建设,跟踪督查,力争到2018年,市县财政全面建成预警高效、反馈迅速、纠偏及时、控制有力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
一是建立“四项制度”。结合广元实际,制定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明确监控主体、监控内容、核查方式、违规处理等事项;根据监控工作内容和业务环节,明确财政内部工作职能和岗位设置,明确日常监控、综合核查、违规处理、监控报告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结合国库业务流程和资金风险防控要求,明确资金控制方式、内部管理规范、岗位制衡机制和监督检查程序等;按照市、县财政预算管理需求,建立动态监控半年报、年报和重要情况专项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的形式、内容、要素、重点和时限等事项。
二是完善“两项机制”。完善动态监控运作机制,按照事前事中有效控制、事后跟踪问效的监控模式要求,在厘清预算单位、主管部门、代理银行以及财政内部有关部门工作职能的基础上,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动态监控各环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建立财政与一级预算单位、代理银行互动机制,形成监控合力。完善违规问题处理机制,针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区分问题的性质、类别和整改情况,建立健全违规行为纠错机制、纠错不彻底约谈机制、不执行纠错核查机制、易发多发问题通报机制和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移交机制,明确相应的法规依据、职责权限、组织程序和操作方式等事项。
三是利用“两个平台”。充分利用好动态监控系统平台,在省财政厅对现行动态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后,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进一步修改预警规则,加强分析统计,提高系统预警能力和财政财务管理能力。充分利用好国库集中支付大平台,积极向省财政厅争取,将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收入管理系统等 开发的子系统提供市县财政部门同步使用,并实现与动态监控系统的无缝衔接;探索适时改造直接支付操作流程,实现动态监控状态下直接支付业务操作的高效简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