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财政投资评审制定新规范适应新常态
时间:2015-08-11 19:52:12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为全面提高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质量和效能,江安县主动适应新常态,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制定了新的规范和要求。
一是对送审资料要求更高。要求业主将核对无误的送审资料(包括基础资料和预算资料等)一次性提供县评审中心,并负责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县评审中心签收后不再接收任何变更或漏项等补充资料。
二是对评审依据要求更细。对工程量、清单单价、材料价格等进行了全面的细化,具体到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规定、材料价格如何确定等均作了详尽的要求和规范。
三是对初审核对要求更严。明确业主单位须在10个工作日内和县评审中心核对完毕并书面回复核对结果;业主逾期未核对并回复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
四是对评审时间要求更快。县评审中心在收到项目业主单位完整送审资料后,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根据项目投资额度大小,要求最快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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