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全面开展财政票据清理核销工作
时间:2015-08-03 15:02:55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为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规范用票行为,促进财政票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财政部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0号令)、《四川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川财综〈2014〉34号)等规定,南部县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开展了财政票据存根清理核销工作,并从五个方面明确了财政票据清理的全部内容。
一是明确了清理核销范围。清理核销范围为各单位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所有领用的财政票据尚未核销的票据存根。二是明确了清理票据种类。各单位使用的非税收入类票据、结算类票据及其它财政票据均为此次清理票据的种类。三是明确了清理报送时间。报送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四是明确了清理内容。主要从财政票据的保管、使用、核销等九个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五是明确了清理方式。主要采取各单位自查的方式进行清理,同时,县财政部门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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