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五举措”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一是加强银行账户管理。严控预算单位账户开设,认真组织开展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财政专户进行撤并,自2014年以来,经过清理整顿财政专户设置情况,累计撤并财政账户5个,对撤销财政账户内的结余资金按规定进行了划转。实现了全市财政专户与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统一、规范,维护了财政资金安全。
二是切实规范现金使用。严格执行由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联合制发的《加强市级预算单位现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利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进行实时监控,控制现金提取额度和比例,单次取现金额一般不超过5万元,需经财政部门严格审批后方可提取;公务活动中满足刷卡要求的,一律要求使用公务卡。截止6月30日,全市刷卡报销金额比去年同期增长44.20%。
三是严格资金拔付程序。严格执行财政资金支付审核相关制度,切实做到至上而下各负其责,层层抓落实,对单位用款计划、用款申请逐级审核,把“无预算、超指标不拨付,程序不规范不拨付,无用款计划不拨付,手续不齐全不拨付,票据不规范不拨付”的“五不拨付”原则落到实处,使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更为安全有效。
四是提高会计核算水平。按照各项资金核算的要求,分类建账,严格执行会计基础规范,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及时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加强财政对账制度,在按时与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对账的基础上,建立与业务科室定期对账制度,做到账证、账账、账表、账实一致;按月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及时、准确反映财政资金运行情况。
五是深入开展各类检查。通过“部门自查、专项核查、交叉检查和上级督查”等多层级、多类型的监督措施,形成“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督格局,全面深入的开展各类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找出原因、及时落实整改。2015年上半年,共开展7项财政资金专项检查,自查覆盖面达100%,共随机抽查乡镇和市级部门近60个;针对各级检查组发现的问题,相关被检单位均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并上报了整改情况,切实促进财政资金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