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县强举措推动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一是不断加大财政投入,逐年提高教育支出。201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教育支出56137万元,占比达20.9%,全年共投入资金60671万元用于新建、改建校舍,发放各类助学金等。2015年,仅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安排教育支出就已达52996万元,同比增长11.7%,同时县财政还将积极整合各级各类相关支出,确保教育发展需要。
二是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建立全面保障机制。截止目前,隆昌县财政已及时拨付2015年各类教育补助资金2773.59万元,其中:春季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补助资金2146.39万元,惠及全县65158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春季学前教育“三儿”资助政策财政补助资金99.15万元,惠及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1983名;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312万元,惠及困难中小学生5000名;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作业本费资金216.05万元,惠及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真正确保了教育公平原则。
三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实效。为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隆昌县财政坚持加强财政监管,通过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反馈等举措,全程跟踪资金使用情况,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开展常规和专题检查等,全面杜绝经费违规、违法使用,力促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推动隆昌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中等教育事业优先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