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财政监督检查创新“四个统一”管理模式
时间:2015-06-05 19:11:42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一是严格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实行财政监督工作计划管理,统筹确定检查范围、对象和重点,杜绝漏查、偏查和重复检查问题。年度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变更或调整。
二是严格实行统一组织实施。对年度计划中安排的监督检查事项,由监督检查局牵头,会同相关科、室、中心,认真研究检查目的、检查范围、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和检查步骤,统筹监督检查局和相关科、室、中心人员,合理安排检查力量,制定检查方案。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检查方案进行。
三是严格实行统一规范程序。对年度计划中安排的监督检查事项,由监督检查局把关,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规定的程序开展检查。
四是严格实行统一行政处罚。对年度计划中安排的监督检查事项,涉及行政处罚的,由监督检查局提出处罚意见,经财法科审理后,按程序报批,按批准意见发出财政处罚决定书。
投稿:chuanbeiol@163.com
点击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