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关于廉租住房建设与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时间:2013-12-20 07:42:15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石棉县从2008年开始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现已建成廉租住房1250套,建筑面积62500平方米,有效解决了1250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但在廉租住房建设与管理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现提出相应对策。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设方面:一是建设资金来源有限、地方财政压力大。二是廉租住房建设过于分散。目前全县已建成的八个廉租住房点较为分散,大量占用有限土地资源,增加了廉租住房后期管理成本。三是廉租住房建设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备,造成群众生活不便。

  管理方面:一是廉租住房准入机制审核困难。对申请家庭的收入审核难,对居民住房状况审查难。二是廉租住房退出机制实施困难。这在客观上造成廉租住房需求无限扩张,难以实现动态轮换。三是廉租住房日常管理难。有的住户迟迟不缴纳租金,有的在过道乱堆乱放造成火灾隐患等。

  法制方面:廉租住房建设制度自2007年实施以来已有五年,国家、地方还没有出台关于廉租住房建设与管理的法律法规,缺乏一套健全的法规体系支撑,管理还停留在行政手段。

  二、对策与建议

  一是多渠道筹集资金。用好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和土地增值净收益的10%;发挥投融资平台作用,争取金融信贷和发行政府债券;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对特定低收入家庭有条件地出售部分廉租住房,回笼部分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同时,科学编制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探索建立土地拍卖时要求开发商按比例修建廉租住房机制。

  二是健全完善廉租住房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认真核查申请家庭真实收入水平。建立廉租住房管理动态退出机制,对新购买商品房的住户不退廉租住房不予办证。建立完善低收入家庭和廉租住房户档案信息,定期对廉租住户进行重新认定,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探索建立社区管理或物业管理的廉租住房管理机制。

  三是建立地方保障性住房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地方性配套法规,如: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法规、住房保障基金的管理法规、个人收入和信用管理法规等,逐步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确保保障住房制度顺利实施。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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