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创智退市程序引新话题 上不上退市整理板听谁?
新退市制度状况不断,周五,*一家,也可能短期无法开张。*ST炎黄周五公告,将举行股东大会,决定是终止重组上退市整理板,还是直接退市继续重组。
*ST创智的举动自然引发了争议。有不少投资者质疑,此举不符合深交所规定,使得股东失去了在退市整理板退出*ST创智的机会。不过,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认为,法院的重整裁定具有司法效力,而交易所有关退市制度顶多只是行政法规,应当以法院裁定为重。不过,交易所也应该考虑到这种情况,在退市规定中增加相应的安排。
*ST创智跳过股东大会
周五,*ST创智发布公告,公司于1月10日收到管理人《关于创智科技应当继续推动资产重组的函》。管理人称:2011年5月27日,深圳市中院作出裁定,批准《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其中第五部分“经营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创智科技必须引进重组方,并通过重组方向公司注入具有盈利能力的优质资产,目标是为了挽救企业、避免破产、使创智科技获得重生。目前,创智科技依照《重整计划》已对公司债务清偿完毕。根据《重整计划》,出资人让渡并由未来重组方受让的79323390股创智科技股票由于重组方尚未确定,仍存放于以管理人名义开立的重整专用账户内。
*ST创智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81条、第92条的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是具有实质内容和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债务人的经营方案”是重整计划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鉴于创智科技目前已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单纯的债务重组和现金支持并不能让公司恢复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重大资产重组是使公司重生的关键所在。
基于上述原因,管理人认为,*ST创智仍处于筹划和推动重大资产重组的不可终止的进程中,并应最终根据《重整计划》经营方案的规定完成公司资产重组。
*ST创智表示,若召开股东大会,对是否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且进入整理期交易进行审议,结果可能因与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内容相冲突而无效,故公司无须召开股东大会,将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且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相关工作。
该听谁的各有说法
去年年底,深交所发布了一系列有关退市规定,其中要求,已处于重大资产重组筹划阶段或重大资产重组进程中的公司,经由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可选择其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并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或者选择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而继续筹划或推进重组进程。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为保障中小投资者表达诉求的机会和权利,交易所还特别要求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方式。2012年1月1日前已暂停上市公司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