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推出五项措施分流800余家IPO排队企业
800余家首发募股(IPO)在审待发企业的命运或将很快就有答案。
日前,证券时报记者获悉,监管层已相继推出五大措施疏导分流在审IPO企业,包括引导企业场外挂牌、降低H股IPO门槛、财务打假刷掉不合格企业等五项。业内人士指出,相关举措将推动在审企业在一年内分流,其中,创业板排队企业受到的影响最大,撤回申报资料的企业数量或达三成。
在审企业命运三分
“监管层的意图已经很明确,800家企业必须刷掉一批、分流一批、保留一批。”上海某大型投行负责人告诉证券时报记者。
围绕上述宗旨,监管层出台的政策包括:一、加快场外市场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引导在审企业自愿场外挂牌交易;二、降低门槛赴香港发行H股;三、适当放宽对企业申报前融资和在审企业私募股权融资的限制;四、明确在审企业可以发行公司债,以化解融资困局等;五、要求中介机构对在审企业财报专项检查,刷掉财务造假等一批不合格企业。
以第五项政策为例,监管层已明确要求投行掀起财务打假风暴,要求中介机构特别关注发行人是否存在自我交易、关联方代为支付成本费用等、与利益群体(保荐机构、私募股权机构等及关联方)发生交易往来、体外资金支付货款、压低员工薪金、调控期间费用等十二项粉饰或操纵利润情形。
“监管层要求我们在2013年3月底之前将自查报告和年报一起上报,还要求我们检查拟上市公司的现场问核底稿,按照规定,保代均需逐一核实这些内容的准确性。”宏源证券(000562)投行部相关人士说。
据了解,IPO现场问核是上市重要环节,底稿中包括了工商、税务、环保、地方政府及主管单位等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公司主要供应商和客户的访谈问核。
分流导致投行承压
证监会的政策意图非常明确,800余家企业的分流工作必须交由中介结构来完成,其中,投行面临的压力不小。
“以财务打假为例,会计事务所是前端收费,提前收完钱就不管后面的事情,所以分流工作还是必须由保荐机构来完成。”北京某大型投行相关人士称。
除会计事务所以外,律师事务所的IPO收费也相对较少,相对应的工作量也不大。“很多律师事务所对企业作的反馈也是直接照抄投行在对企业所作出反馈的问题,基本上不会再次严格认真地审查,所以整个分流工作压力都会传导至投行。”上述北京投行人士介绍道。在他看来,投行面临的压力不小,尤其是必须严格做好审查工作,仔细甄别哪些企业必须被分流、哪些企业必须被刷掉、哪些企业则可以保留。
“我们是后端收费,企业被刷掉就拿不到钱,前期工作就当白干了,如果对企业有隐性 就很难收尾,和方方面面的合作关系也要作废。”深圳某大型投行向记者诉苦道,“如果你想让企业分流,不仅自己的工作得重新开始,企业主还不一定愿意,又得重新沟通。”
创业板排队或将锐减三成
在此背景下,赴港上市抑或成为一种潮流。
近日证监会发布的新规降低了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门槛,废除了原来规定的一系列财务规定及对应的前置程序,在符合境外上市地上市条件的基础上,可自主向会里提出境外IPO申请,新规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香港市场颇为活跃,资金流入较多,IPO募资并不是难事,可以预见的是,明年肯定会有大批量企业进入H股市场。”光大证券(601788)国际业务部相关人士介绍说。
而受IPO分流影响最大的还是企业,创业板在审企业则可能成为撤稿重灾区。“在境外上市条件放宽、地方股权交易所兴起以及新三板等快速扩容的影响下,将会有更多的公司主动撤销A股上市申请,我认为创业板排队企业减少三成并不是不可能。”上述深圳投行相关人士说。 管层已相继推出五大措施疏导分流在审IPO企业,包括引导企业场外挂牌、降低H股IPO门槛、财务打假刷掉不合格企业等五项。业内人士指出,相关举措将推动在审企业在一年内分流,其中,创业板排队企业受到的影响最大,撤回申报资料的企业数量或达三成。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信息,从12月21日到12月27日,共有14家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IPO)申请获受理。其中,8家申报创业板,分别为山东博润工业技术、苏州设计研究院、郑州光力科技、河南富耐克超硬材料、安徽华骐环保科技、深圳市宏电技术、广州万孚生物技术、山东国信环境系统;其余6家申请主板(含中小板)的企业为江苏赛福天钢索、千禾味业食品、江苏利田科技、湖南丽臣实业、珠海威丝曼服饰、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
管层已相继推出五大措施疏导分流在审IPO企业,包括引导企业场外挂牌、降低H股IPO门槛、财务打假刷掉不合格企业等五项。业内人士指出,相关举措将推动在审企业在一年内分流,其中,创业板排队企业受到的影响最大,撤回申报资料的企业数量或达三成。
829家!这是截至2012年12月27日A股首发募股(IPO)在审待发企业的数量。
另据证券时报记者掌握的各家保荐机构储备项目信息显示,如若IPO“堰塞湖”现象不能得到及时疏导,这一数字则很可能在短时间内突破1000。
1000家IPO在审待发企业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按照2011年A股IPO平均9.86亿元的募资额计算,届时将有近万亿元的IPO融资预期高悬在A股之上。这对羸弱的A股市场而言,无疑是灾难性的。
那么,该如何对IPO“堰塞湖”进行有效“泄洪”呢?记者认为,目前至少有6种现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可供选择。
基于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战略,将A股IPO排队企业向新三板进行分流堪称是最优的解决方案。
来自国内多家顶尖保荐机构的建议显示,“在目前800余家排队企业中,可将其中300家暂时分流至新三板挂牌,300家留在目前的A股发行通道中继续履行发审程序,剩余200余家资质较差的企业可对其IPO申请进行劝退或否决。”
12月28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次检查特别关注拟上市企业12项粉饰或操纵利润的情形。
在目前的时点上,这是一个异乎寻常的政策信号:监管部门非常有可能通过本轮财务检查,来确定IPO排队企业分流的具体方案。那些存在粉饰或操纵财报的拟上市企业或将是被淘汰的对象;那些年报利润下滑较为严重的企业极有可能被分流至新三板挂牌;而那些财报较为干净、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公司将被保留至目前的发审体系内。
在一个成熟的分流方案中,那些被分流至新三板的企业未来仍有机会向创业板或主板进行转板。记者建议,可将分流至新三板的排队企业考察期定为1年。1年以后,如若企业依然展现出较强的盈利能力,那么将允许其转板;反之则继续留在新三板。
第二种解决方案是加快以券商为主导的OTC(柜台交易)市场建设,并将IPO排队企业分流至各家保荐机构所属的OTC市场挂牌,待时机成熟时再进行转板。
不过,由于目前国内仅有西南证券(600369)一家券商旗下拥有OTC市场,因此该方案可能耗时较长。但放在一个更长的时间段来看,该方案亦符合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战略。
第三种方案是向海外资本市场“泄洪”,即鼓励和支持企业赴海外上市。证监会日前发布了《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申报文件及审核程序的监管指引》,取消了此前“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上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等财务门槛,仅要求上市企业符合上市地监管要求即可。
上述政策的出台大幅降低了内地企业境外上市的门槛和复杂程度。但由于目前海外中国概念股频遭做空机构袭击,一些上市地比如美国、新加坡等掀起了一股中概股私有化的浪潮。在此情形下,目前800余家IPO排队企业以及数千家处于上市辅导阶段的企业中究竟有多少家愿意逆势赴境外上市尚属未知。据记者来自于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的信息显示,大多数拟上市企业不愿意擅改上市地,A股上市的愿望依旧非常强烈。
第四种方案是将目前800余家IPO排队企业进行封闭审核,发审部门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不再接受IPO材料申请,直至IPO排队企业数量回到一个正常的数字。
记者认为,在目前国内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的环境下,这是一个不错的解决方案。投行业务中有一个简单的逻辑便是,在整体经济较差的环境中,一些财务压力较大的企业将更有冲动通过包装、造假等手段去冒险闯关上市。通过“封闭审核”,虽然会令一些质地优良的企业延缓A股上市机会,但同时也避免了更多的企业去进行道德冒险。
第五种方案是提高在审企业的财务门槛,同时以更加严格的标准审核企业的规范性事项,此外为质地优良的企业提供绿色审核通道。这种方案亦可称为“有保有控”,堪称公平有效。如果该方案得以实施,未来IPO发审通过率将会大幅降低,但二级市场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将会得以提升。
第六种方案则是暂停IPO,同时对现有800余家排队企业的融资需求进行政策支持,比如鼓励并支持这些排队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资产支持票据(ABS)、中票、短期融资券等进行融资。待国内经济好转之后,重启新股发行窗口。
监管部门曾于2008年实施过此种方案。彼时全球金融危机肆虐,国内经济亦承受较大压力,监管部门于2008年下半年暂停了IPO审核,直至2009年下半年经济复苏才重启IPO。事实证明,这种策略可操作性较强。
不过,一旦IPO暂停,相关产业链的各个机构将会面临比2008年更加严峻的经营压力,比如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IPO咨询公司、财经公关公司等。前两年A股IPO的火爆令这些机构大举招兵买马,IPO一旦暂停势必将导致这些机构大幅裁员。因此,暂停IPO虽然是解决IPO堰塞湖行之有效的方案,却并非最优的方案。
管层已相继推出五大措施疏导分流在审IPO企业,包括引导企业场外挂牌、降低H股IPO门槛、财务打假刷掉不合格企业等五项。业内人士指出,相关举措将推动在审企业在一年内分流,其中,创业板排队企业受到的影响最大,撤回申报资料的企业数量或达三成。
[ 证监会对IPO财务核查加码,震慑力度很大,将迫使多家不符合上市要求的在会企业主动退出拟IPO的队伍,是疏解目前IPO“堰塞湖”的一个重要途径 ]
在2012年的最后几个工作日,证监会再施监管重拳,对IPO财务核查加码,启动首发公司财务会计信息专项检查工作。
业内人士认为,此举震慑力度很大,将迫使多家不符合上市要求的在会企业主动退出拟IPO的队伍,是疏解目前IPO“堰塞湖”的一个重要途径。
12月28日,证监会网站披露公告称,《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于近日正式发布。
该通知指出,为强化和狠抓首发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检查中介机构勤勉尽责情况,证监会拟于近期对IPO在审企业的财务报告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在审企业及有关中介机构均应自我检查,在此基础上,中国证监会组织抽查,重点检查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尽责履职情况。
通知要求各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要特别关注发行人是否存在自我交易、关联方代为支付成本费用、与利益群体(保荐机构、PE机构等及关联方)发生交易往来、体外资金支付货款、压低员工薪金、调控期间费用等十二项粉饰或操纵利润情形,并要求各中介机构在自查报告中逐项说明对各项财务问题的落实情况、核查过程和核查结论,并明示具体核查人员、核查时间、核查方式、获取证据等内容。自查报告于2013年3月31日前补充年报同时一并报送证监会。
“该通知威力不小,会对目前的800多家IPO排队企业造成巨大冲击。”一位保荐代表人对此解读表示,这是证监会首次把当前常见的12种粉饰操纵利润的具体操作手法明确公示出来,这也击碎了一些在会企业试图财务“造假”蒙混过关的念头,预计会有批量的企业退出等待上市的队伍。
根据证监会 披露的首发申报企业情况,截至12月27日,在审待发企业已达846家,上周新增初审企业9家。
证监会在通知中也特别强调专项检查的责任追究机制,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执业质量问题的,将转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发现财务造假、利润操纵等明确线索的,将转稽查部门做进一步调查;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发行人不配合中介机构实施核查,提供虚假财务资料的,一经初步查实,将依法移送立案稽查。
“在今年的历次保代培训班上,证监会都已对此敲响警钟。”有投行人士向记者表示,尤其是在12月初的年度最后一次保荐代表人培训班上,发行部人士指出,目前中小企业经营压力大,在审企业注水和造假的冲动很大,保荐代表人更要勤勉尽责,包括核查其他中介机构的意见,否则即使撤材料也可能追究责任。
投行人士也认为,此举也将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不符合主板和创业板上市要求的企业在撤回后或将借力于新三板解决融资问题。
管层已相继推出五大措施疏导分流在审IPO企业,包括引导企业场外挂牌、降低H股IPO门槛、财务打假刷掉不合格企业等五项。业内人士指出,相关举措将推动在审企业在一年内分流,其中,创业板排队企业受到的影响最大,撤回申报资料的企业数量或达三成。
传闻之后,新浪终于宣布了在人事和架构上的调整,而这可能是又一个新的资本运作的开始。
近日,新浪官方宣布了对组织架构和人事的调整计划。其中,新浪门户业务由新浪COO杜红全面负责。
而微博则成为与门户并列的重点板块,由原新浪无线副总裁王高飞负责。在此之下,新浪原无线事业部的移动微博产品、技术团队,及原微博商业化产品、技术团队,将并入微博板块。
针对该调整,新浪官方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新浪将根据2013年的战略,把业务重心转向“移动为先”,在公司资源上向移动业务倾斜。
此前已有新浪内部人士对记者透露,之所以进行调整,是因为新浪要将微博作为重要的移动互联网入口来打造。华兴证券董事总经理温天立也认为,尽管新浪微博的用户数增长率较去年已出现下滑,但移动入口仍将是新浪微博新的战略枢纽。目前,新浪已有超过60%的微博流量来自移动端,而移动入口战略也将为新浪的估值起到拉升作用。
基于此,新浪打破了多年来以终端和职能划分的网状业务和组织架构,将目前主要的业务划分为门户和微博两大板块。而两大板块又同时包括移动和PC端业务,并拥有各自的产品、技术和运营团队,同时又与商业化相结合。
但雅虎中国原CEO谢文对记者表示,此项调整更像是以资本运作为出发点,而非以业务作为首要方向的战略考量。
谢文认为,新浪采取“双寡头”的管理模式,并无助于让微博这种社交化的新兴互联网产品模式来改造传统的门户模式,而更像是为微博未来独立上市的资本拆分所做的铺垫。
在这种管理模式下,由于新浪门户与微博更趋向于独立化的考核与运作,是否有助于两者广告的协同也让业内疑问。而微博与门户在广告业务上“左右互搏”的现象,曹国伟在今年第三季度的财报电话会议上已有提出。
事实上,曹国伟早已就新浪微博的“独立化”进行了布局。2010年8月9日,新浪通过注册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将新浪微博业务注入。同年9月,曹国伟等6名新浪高管用于MBO的壳公司New Wave开始减持。
截至目前,New Wave减持新浪股份至少在4笔以上,除早期用于偿还MBO时的筹款外,其余减持或用于向微博壳公司的资本转移。据 资料,New Wave目前仅持有4.8%的新浪股份,从MBO时的第一大股东已沦为第四。
一名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曹国伟目前的重心在寻找新浪微博的商业化以及微博IPO的运作。一名投资人士也对该说法持肯定态度,他表示,目前新浪微博的市场估值在30亿美元左右,如果能增强其在移动入口的平台性,并体现出本地化的商业价值,其估值有望翻番。
有业内观点认为,如果要做大新浪微博的市场价值,新浪微博应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通过战略伙伴的引入,在移动入口流量及本地化商业服务方面予以补强。此外,该动作也有助于新浪管理层规划新的股权池,在人事调整以及未来上市回报上做出平衡性的激励。
管层已相继推出五大措施疏导分流在审IPO企业,包括引导企业场外挂牌、降低H股IPO门槛、财务打假刷掉不合格企业等五项。业内人士指出,相关举措将推动在审企业在一年内分流,其中,创业板排队企业受到的影响最大,撤回申报资料的企业数量或达三成。
2012年,新股发行体制进行了新一轮改革。在行情低迷的背景下,投行面对着严峻的生存环境。IPO的暂缓发行、拥挤的再融资市场都对投行的生存提出了新的挑战。但另一方面,在券业创新的大潮下,场外市场、资产证券化、中小企业私募债等新业务的推出,也为投行开拓了崭新的市场。
站在历史的转折点,危机与机遇并存。诸如:“新股发行体制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IPO堰塞湖如何解决”、等一系列问题,已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在此,我们以圆桌论坛的形式,邀请了华泰联合证券总裁刘晓丹、广发证券(000776)副总裁欧阳西、平安证券总经理助理周强(主管投行业务)、华林证券副总裁龚寒汀、招商证券(600999)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谢继军和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左小蕾,共同探讨这些焦点议题。
《21世纪》:今年进行了一系列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这些改革对目前的IPO生态产生了哪些影响?对于投行业务又带来了哪些变革?
刘晓丹:对于投行来说,风险控制能力将成为发展的关键。投行价值创造链条将逐步发生重大变化,承销能力将会成为衡量券商投行实力的重要因素。
欧阳西:过去的投行业务重心在承揽和承做,对估值和销售无需要太多的关注。但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以来,已经出来了几单终止发行的案例,随着市场化的推进,发行失败和包销的案例会进一步增多,这对投行的综合运营能力提出了更大的挑战,投行的核心竞争力会随之变化,投行的价值链将会往销售端延伸。
龚寒汀:在发行制度改革之下,IPO关注重点和投行在IPO业务应具备的核心竞争力,已从侧重审核、侧重过会、写招股书、制作申报材料,转向了尽职核查能力、信息披露水平,转向了IPO能不能顺利发行、以什么样的价格发行?证券公司有多大承销实力和销售团队?有多强的新股估值定价能力?有多少销售渠道覆盖和控制力度?这些都将对IPO生态、投行发展路径产生影响。
谢继军:改革直接影响是IPO融资额下降,投行承销收入下降,回归没有超募前的初始状态。对投行要求是要业务结构多元化,IPO和非IPO业务齐头并进,增加创新业务收入,发展债券业务。
《21世纪》:目前排队IPO企业积压数量已经超过了800家,面对这一难题,您认为应如何解决?有业内人士建议通过设立预备板、分流新三板以及批量发行等方式来解决,您如何看待这些建议?
刘晓丹:IPO堰塞湖问题的解决需要多管齐下,短期和中长期措施相结合。新股发行批文应正常发放,可以减速,但不宜暂停。其次,通过年底企业年报数据的披露和财务专项检查,将粉饰业绩的拟上市企业自动淘汰,有效减少排队企业数量。另外,需要进一步加快新三板以及区域股权市场的建设,放宽债券融资渠道,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来吸纳企业的上市和融资需求。
预备板的设置并不能迅速减少目前在审的IPO排队企业数量压力,只是减少了以后新加入排队企业的数量预期,延长了对企业的业绩考察期,没有必要新设板块来规范。
欧阳西:不应该根据二级市场的繁荣或低迷来调控一级市场的新股发行。市场下跌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估值的调整。如浙江世宝(002703),发行价够低,但由于二级市场炒作问题,在A股和H股市场出现了较大价差。这种偏差的结果必然是A股投资者受损的机会更大。至于通过设立预备板、分流新三板等方式来解决,是值得考虑的选择之一。但要设计好预备板的功能、与交易所的转板机制和流程,同时要尊重发行人或公司的选择,不能采取强制或一刀切的做法。
周强:要鼓励发行方式创新,同时拓宽拟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增加更多类似“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创新企业融资品种。拟上市公司可以先通过发行私募债券的方式提前对接资本市场,同时赋予债券投资者一定的优先认股权,相当于变相的券商自主配售,促进资本市场有效性提升。
龚寒汀:我个人考虑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让保荐机构自查,将那些因经济环境、行业波动而导致业绩下滑,或者是因自身发生重大变化情形,不再符合上市条件的拟上市公司主动申请撤回;二是让某一类符合上市条件,希望成为规范运作的上市公司,但又没有特别迫切融资需求的拟上市公司,加快审核,尽早在交易所挂牌或在“新三板”挂牌,但不融资,经过一段时间后,可以申请发行可转换债券、公司债或定向增发等;运行更长时间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各种类型的再融资。三是对那些确有融资需求的拟上市公司,正常推进审核,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三个板块发行,一年内消化完毕,对市场应无较大冲击。一旦明年市场走好,新股又会供不应求。
谢继军:新三板批量上市是解决过高估值和审核积压最好的办法,但前提是要挤干这些排队企业的财务水分。
左小蕾:新股价格应该由风险来定价,而不是供求来定价。因此,暂停IPO发行,这种改变供求关系的行为是没有道理的。分流新三板和预备板的做法也是不提倡的。更多层次的行政门槛容易滋生更多的腐败。 管层已相继推出五大措施疏导分流在审IPO企业,包括引导企业场外挂牌、降低H股IPO门槛、财务打假刷掉不合格企业等五项。业内人士指出,相关举措将推动在审企业在一年内分流,其中,创业板排队企业受到的影响最大,撤回申报资料的企业数量或达三成。
《21世纪》:业内对于新股定价超越25%行业市盈率,需要进一步说明;再融资取消折扣等发行政策,存在较大的争议。您如何看待?这些措施是否控制了高发行价等问题?
刘晓丹:新股发行市盈率的整体降低并不等同于合理定价。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触及“25%”红线后的诸多事项具有不确定性的担忧。因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更加倾向于规避“25%”规则。这导致部分优质企业在受投资者热捧的情况下,受制于行业市盈率而不得不低价发行,导致定价错误,从而出现一级市场低价发行、二级市场疯狂爆炒的现象。建议适当简化或明确优质高估值发行人的定价报备程序,促进资本市场价格的有效发现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欧阳西:上述措施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高发行价。但目前行业分类过粗,不能很好适应细分行业的估值情况。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成败不能以发行价格高低为评判标准,完全市场化才是其改革的大方向。
目前不管非公开发行还是公募增发,现行政策对其发行价格做了硬性的规定。从过去几年的实践来看,这些政策是存在瑕疵的。建议再融资政策参照境外成熟市场,放松定价管制,选择市场化的方式。
龚寒汀:新股发行定价没有规定不得超越25%行业市盈率,只是要求达到该标准的,信息披露义务增强,需要发行人和承销商对定价的合理性做更多的说明。公开增发的折扣本身很少,而且它是发行底价,即不低于此价格,一旦市场追捧,折扣会更少。这都是由市场决定的,而不是由行政调控能完全左右的。而监管部门要做的事,则是放松行政监管,加强交易行为监管,惩处内幕交易,促进市场参与者归位尽责,强化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强化中介机构的诚信执业。
谢继军:如果用乱世需用重典的观点来看,25%的上限有必要,在有太多市场性问题的时候,阶段性的措施有必要。
左小蕾:监管层要做的是保证企业信批的真实性,而交易价格应该由风险博弈来决定。要限制价格存在的泡沫,应该加强上市企业的风险披露,同时要求投行披露完整的定价过程。
《21世纪》:在投行的各项创新业务中,哪些业务是未来发展的重点方向?市场空间和市场前景如何?机会在哪里?
刘晓丹:未来固定收益类业务将会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特别是私募债、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等出现。并购重组也将成为投行专业化和差异化竞争的重要领域。最近几年,投行也开始借助信托、银行理财等通道,在传统牌照类业务外,尝试各种模式给客户融资。上述两类业务已成为部分投行新的重要利润增长点。
欧阳西:固定收益类业务、场外市场业务及并购业务是投行业务的未来发展方向。固定收益类业务方面,包括资产证券化及中票短融承销业务。在场外市场挂牌的企业将在股份转让、定向增发、做市商收入方面给券商提供更多的业务空间。
周强: 再融资、并购等业务具备广阔的发展前景。在产业链业务模式下,IPO业务仅为投行业务的发端,目的是引进基础资产,更重要的是为客户提供“围绕其价值实现和被资本市场发现”为中心的多种服务。
龚寒汀:投行的创新会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方面是业务涵盖面的扩大,将由传统的IPO、再融资,转向收购兼并、产业整合、债权类融资、资产证券化、新三板、场外交易市场等等;另一方面是加大服务深度与广度,以证券公司的其它创新业务,整合公司资源,满足客户需求。
谢继军:并购,资产证券化是发展重点。这两个创新都有市场基础,也有现实大量的需求。
左小蕾:资产证券化业务需要警惕。从海外的经验来看,这类衍生品并不创造价值,而且风险很大,投行过度重视这类业务容易产生系统性风险。创新应该围绕着一级市场展开,同时做大二级市场,这样既能服务实体经济,同时比衍生品的风险低多了。
《21世纪》:在创新与改革的趋势下,未来几年投行业务结构将产生什么样的变化?行业格局又将如何重铸?
刘晓丹:国内投资银行业由单一倚重卖方业务逐步向买方业务、卖方业务协同发展将是大势所趋,未来投资银行核心竞争力将取决于对全业务链的把控能力。
只有具备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并购业务多业务链协同发展的券商,才将具备真正的竞争实力。预计未来,资产证券化、股票收益权、资金池业务等为代表的非通道类业务会成为投行收入来源的重要一环。
欧阳西:以股权融资为主体,大力发展债券融资、并购以及其他创新业务的“大投行”模式,及原来以项目为中心的运作模式转向以客户为中心的运作模式将是券商投行业务未来的主要方向。
券商未来的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谁对变革更有预见性,谁对变革准备得更充分,谁就能脱颖而出。
周强:投行业务模式从原来以审核导向为主的“纺锤形”,逐步向前、中、后端并重的“擀面杖形”转变,研究、销售两方面能力越来越重要。投行的核心竞争力更重要的是价值发现者的作用发挥得如何。投行项目部门主要服务发行人,而销售部门主要服务投资人,能较好地协调发行人和投资者关系的投行将会抢占制高点。
龚寒汀:创新驱动的市场环境将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券商。但对任何一家券商经营者来说,都需要思考三个问题:客户从哪里来?产品从哪里来?运营体系如何组织?而对于这三个问题又需要结合市场认知、治理结构、管理文化、资本规模、人才结构、客户基础、执行能力等仔细考量。
谢继军:投行业务结构将会变为IPO、并购、债券、再融资、ABS均衡分布,大券商会有更多的机会。外资投行在未来也会比现在以IPO为主的市场中获得比现在更多的业务机会,因为并购等是他们的强项。 管层已相继推出五大措施疏导分流在审IPO企业,包括引导企业场外挂牌、降低H股IPO门槛、财务打假刷掉不合格企业等五项。业内人士指出,相关举措将推动在审企业在一年内分流,其中,创业板排队企业受到的影响最大,撤回申报资料的企业数量或达三成。
证监会拟于近期对IPO在审企业的财务报告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以此促进相关企业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打击和预防财务造假和欺诈上市。
证监会近日将正式发布的《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中介机构在开展2012年年度财务资料补充和信息披露工作时,对首发公司报告期内财务会计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开展全面自查工作。值得关注的是,《通知》还明确本次专项检查责任追究机制,坚决遏制虚假信息披露行为。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本次专项检查,将促使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审慎执业,为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打下坚实基础。自《通知》下发后,中介机构仍未尽责履职的,一经发现并查证核实,将依法予以严惩。
证监会副主席兼发行部主任姚刚表示,除了检查在审企业之外,已经上市的公司如果上市不久即出现业绩大幅下滑,且存在重大遗漏信息没有披露的,证监会也将追究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责任。
市场分析人士表示,上述《通知》出台,800多家排队企业中将有不少公司自动出局。再加上要补充2012年财报,未来可能会掀起IPO撤退潮。
在终止IPO申请的企业中,一方面可能是因财务报表、家族关系等问题被迫终止,但也不排除部分公司自动撤销,转向其他融资渠道。而且在境外上市条件放宽、地方股权交易所兴起以及新三板等快速扩容形势下,可能会有更多的公司主动撤销A股上市申请,其中创业板公司或成重点区域。据《新闻晨报》
管层已相继推出五大措施疏导分流在审IPO企业,包括引导企业场外挂牌、降低H股IPO门槛、财务打假刷掉不合格企业等五项。业内人士指出,相关举措将推动在审企业在一年内分流,其中,创业板排队企业受到的影响最大,撤回申报资料的企业数量或达三成。
现在证监会重点防范IPO财务造假,同时大量申请上市企业排队成为堰塞湖。会计准则上有一条叫做谨慎性原则,如果演绎到IPO过程中,不妨让拟上市公司也采用谨慎性原则,或有收入不确认,或有损失要计提,这样将能有效挤出拟上市公司业绩水分。
拟上市公司虚增利润的手段很多,但比较常见的就是虚增收入、瞒报成本、降低高管薪酬等方法。假如管理层规定,上市公司高管如果薪酬过低,那么在计算利润时要依据全部已上市公司平均高管薪酬水平测算,销售收入签订合同未收到款的不予确认收入,收到款没交活的也不予确认收入,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哪个业绩差就采用哪个,哪个费用高就采用哪个。如此公布招股说明书,将能把拟上市公司粉饰业绩的影响降至 ,对防范新股财务造假大有好处。
在北京进行过二手房交易的人都知道这样一件事,房屋交易单价不是你想定多少就定多少,从而满足交易者逃税的需要。房产交易中心对一定区域内的房地产价格都有一个 定价,如果交易双方成交价过低,那么交税将按照这个 成交价格确定。股市中也一样,本栏曾经说过蒙草抗旱(300355)高管上市前薪酬过低,可能引起虚增利润的出现。如果管理层设定董事长的 薪酬计算标准为年薪200万元,那么如果上市公司董事长的实际年薪低于这一标准,在IPO计算净利润时,也必须按照董事长年薪200万元计算,以避免通过这一渠道虚增利润。
各类采购成本、销售价格也可以根据市场价设定一个 或者 限价,这就可以杜绝很多由合作单位配合虚增利润的可能,此外销售收入和利润的确认也要尽可能谨慎,签了合同没给钱的、给钱了没干完活的,都不能在IPO时计算利润。
谨慎性原则可能将会导致很多拟上市公司业绩难看,甚至出现经营亏损,但也正是这样,才能给投资者筛选出真正值得长期投资的好公司,A股的投资价值将能重塑,长期牛市也必然会来临。
管层已相继推出五大措施疏导分流在审IPO企业,包括引导企业场外挂牌、降低H股IPO门槛、财务打假刷掉不合格企业等五项。业内人士指出,相关举措将推动在审企业在一年内分流,其中,创业板排队企业受到的影响最大,撤回申报资料的企业数量或达三成。
IPO在审企业近期将迎来证监会的集中专项检查。证监会近日发布《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剑指发行市场一直被诟病的财务信息失真、虚假及欺诈发行上市。市场分析人士认为,证监会此举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质量的同时,客观上将打击“粉饰”业绩的公司,未能达标的公司或将退出IPO队伍。
重点检查12项违规事项
据悉,《通知》特别关注发行人是否存在自我交易、关联方代为支付成本费用等、与利益群体(保荐机构、PE机构等及关联方)发生交易往来、体外资金支付货款、压低员工薪金、调控期间费用等十二项粉饰或操纵利润情形。监管层要求中介机构在自查报告中逐项说明对各项财务问题的落实情况、核查过程和核查结论,并明示具体核查人员、核查时间、核查方式、获取证据等内容。自查报告将和2012年度财务资料同时送交给证监会,报送截止时间是2013年3月31日。而在中介机构自查基础上,证监会还将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
此外,监管层还明确了专项检查的责任追究机制。检查中如发现存在严重执业质量问题的,将转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发现财务造假、利润操纵等明确线索的,将转稽查部门做进一步调查;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发行人不配合中介机构实施核查,提供虚假财务资料的,一经初步查实,将依法移送立案稽查。
客观上减轻IPO排队压力
光大证券(601788)投资顾问周明称,证监会针对IPO在审企业的专项检查,将对投资者形成一层保护。财务造假公司落网,更能保证上市公司质量。对优质公司而言也将是利好。申银万国投资顾问李瑜认为,监管层此举的主要目的是让上市公司质量得到规范。但客观上将把业绩粉饰的排队公司剔除出IPO队伍,一定程度上缓解IPO堰塞湖的压力。达不到监管层标准的企业,更可能会转向其他融资渠道,包括监管层最近鼓励的新三板等。
专项检查会不会形成IPO企业撤退潮?周明称,IPO在审企业专项财务检查,对目前排队IPO企业来说肯定存在影响。但对专项检查的影响要客观看待,根据历年过会企业的考核情况看,财务造假的波及面不会过大。此外,近期IPO发审环节有放缓迹象,排队企业积压有800多家,加之年底需补交年报,不排除募资时间紧张的企业打“退堂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