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语冰:艺术领域中的自由问题(2)
对现代性的奠基与正当性论证其实早在笛卡尔那里就开始了,但是,有意识地论证这个问题的,确实始于19世纪,按哈贝马斯的意见,始于黑格尔。不过,这个问题在西方学术界成为热门,还是马克斯·韦伯以来的事。韦氏以来,诸家谈现代性,各有各的说法,各有各的长处。但是,我的感觉是,没有人在这个问题上比康德、韦伯(韦氏本人高度依赖于康德的基本假设),以及哈贝马斯更为可信了。因此,沿着这一传统,我将现代性理解为一个分化过程。前现代性文化以大一统的宗教或礼教世界观为特征,而现代世界走向了两个方向的分化:首先,文化从日常生活中分化出来,成为诸专家文化;其次,专家文化本身也分化为科学理论、道德理论、艺术与批评话语等。康德第一次论证了诸领域的有效性原则,这就是科学领域中的客观性原则、实践领域中的道德自律原则与审美领域里的艺术自主原则。
哈贝马斯曾经描绘了这一理想的方案(见《现代性:一项未完成的方案》)。而在《现代性的哲学话语》里,哈氏更好地提炼了表述,他认为“既非黑格尔也非其左翼或右翼的嫡传弟子曾想质疑现代由以描绘其自豪和自我意识的现代性的成就。毕竟现代性屹立在主体自由的象征之上。而这一点在社会里被认知为受民法保护的合理地追求个人利益的空间;在国家里被理解为在政治意愿形成平等参与的原则;在私人领域中被理解为伦理自主和自我实现;最后,在公共领域,被当做围绕着习得反思文化所发生的教化过程。”这可以认为是哈贝马斯的现代性图像。我则将这一图像进一步清晰化为围绕着主体性建立起来的现代性的规范内容:哲学与世界观层面上的主体性(自我)、科学层面上的客观性(自然)、实践层面上的道德自律与政治自由,最后,是审美与文化层面上的艺术自主。我将它称为现代性的“五自原则”(自我、自然、自律、自由与自主)。有之则现代,无之则尚未走到现代。
4.艺术自主:中国艺术现代性的未竟使命
艺术现代性的真正核心是走向自主,然而,中国20世纪的美术进程,似乎正好是逆向而形。自主意味着一系列自觉的分离,首先是从宗教和政治体制中分离出来。在欧洲,这在体制上表现为18世纪以后艺术从教会赞助和宫廷赞助中独立出来;在理论上表现为康德为趣味自主所作的艰难论证;其次,是从市场营销策略中分离出来,这主要体现在“为艺术而艺术”这样的口号中,或至少其旨意如此。至于艺术家的作品被吸纳进一个完整的市场体系,这不是他的事; 限度,他可以做到不要为了迎合市场而出卖自己的美学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