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在30个县级公立医院探索建立首诊制度
网络配图
记者6日从云南省卫生厅网站公布的信息中获悉,为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强化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整合县域医疗服务资源,满足县域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从10月开始,我省将在30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先行实施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
开通绿色通道
近日,云南省卫生厅制定了《云南省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指导意见》,对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任务进行了明确。
《意见》要求三级医院要开通疑难病例转诊、县级医疗机构预约诊疗绿色通道,并承担县级医疗机构业务和管理的帮扶指导职能。三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根据自身服务能力和专科特色,通过管理输出、技术输出、专家输出,开展分类指导,帮助提高县及县以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县级医院承担县域居民基本医疗服务,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的初诊、处置和转诊,适宜医疗技术的推广应用,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以及乡镇卫生院及基层卫生人员教学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辖区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
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基层首诊制度
《意见》指出,要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鼓励不同规模、不同级别的医院之间积极探索以资本、技术、管理为纽带,通过整体托管、重组、联合办医、团队帮扶、城乡对口支援、区域协同医疗、组建医院管理集团、医疗联合体等多种形式的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有效形式。
《意见》中特别强调,我省要探索建立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制度。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为依托,以价格为杠杆,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首诊机构,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基层首诊制度。并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后上转公立医院、公立医院诊疗后下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标准、原则、流程和要求。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促进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科学、有序推进。
有条件的地区试行患者诊疗信息“一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