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数增至5.2亿
将促进建立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障机制
7月25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2年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该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说,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52160万人、29313万人、14631万人、18172万人、14692万人,分别比去年年底增加4817万人、922万人、314万人、476万人、800万人。
针对有记者提出的“2011年我国城镇养老保险是否存在空账”问题,尹成基说,到今年上半年,我国养老保险的积累资金已超过2万亿元,总体上说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大于支出,当期不存在基金缺口问题。也有少数省(区、市)当期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不抵支出,但有中央和地方财政的补助,都实现了收支平衡。
对于是否延长退休(或领取养老金)年龄的问题,尹成基说,人社部已经充分认识到了不同群体的多样性诉求和这一政策的复杂性和敏感性,将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框架中继续深入研究这一问题,并以适当形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现有的研究材料表明,许多国家在调整退休年龄时都要预先若干年向社会公告,对不同群体采取差别政策,并以“小步慢走”的方式实施,以减少负面影响。这对我们研究这一问题是个借鉴和参考。
尹成基还介绍,下一步,人社部将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和生育保险办法,制定工伤保险配套规章。推进养老、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提高统筹层次,完善接续办法。继续推进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和付费方式改革,促进建立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障机制。同时,还将推进社会保险统一经办,探索整合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的管理职能及经办资源,力争实现社会保险卡全年增发1.5亿张,持卡人数达到3.4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