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大义:考古与盗墓的微博大讨论(8)

时间:2012-12-23 17:09:30 来源:川北在线综合报道

  真正做到公众深度参与的公众考古,在我国还刚刚起步。我对此次论战有较乐观的看法,放宽时间的视域,这样的讨论应有益于考古学科和公众双方走向成熟。作为愿意在这一领域做点实事的践行者,感觉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就我自身而言,更倾向于少辩多做。

  出镜人物:徐坚(广州·中山大学 副教授)标签:七零后考古学者

  

  改变考古学公众形象的内部话语     

  考古工作者不时遭遇到职业身份认同危机。将考古和盗墓混为一谈足以让我们蒙羞。在接近一个世纪的中国考古学史上,这种论调从不罕见,与史语所前辈发掘小屯相比,唯一的进步是我们最终幸免于牢狱之虞。1934年,戴季陶直言考古就是盗墓,应该依律法办。为什么混淆考古和盗墓的怪论会不时卷土重来?我们是否有可能改变这种现状?

  在超出考古学的层面上,我们可以有所作为的空间其实有限。除开利益集团的掩耳盗铃和混淆视听,至少还有两个原因导致考古和盗墓的混淆。首先是认识论上,人们习惯用熟悉的、现实的、易于理解的事物类比说明不熟悉的、遥远的和不易理解的事物。现代意义的考古学是中国从未有过的,用大家熟悉的盗墓比附考古也算是一种解释方式。同样,炼丹术和现代化学,治愈巫术和现代医学都捆绑在一起,考古学并不是孤独的倒霉蛋。其次是中国社会存在着反智传统,仅以我们有切身体验的二十世纪而言,已经发生多少次《决裂》中“马尾巴的功能”那样对知识的嘲讽和贬抑?反智群体会有意识地对科学实施污名打击。

  但是,在学科内部,考古工作者可以做些什么去疏清误解,以正视听?说得更严重一点,考古学被污损,我们是否也有责任?反思是必要的。声嘶力竭地呼喊口号无法捍卫学科尊严,相反,我们如何对待考古学工作才具有说明价值。首先,我们必须表明,考古学不等同于考古发现,更不等同于宝藏发现。至少考古工作者应该达成共识,伟大的考古发现不应该成为刻意追求的目标和炫耀的资本。因此,发掘特洛伊的施里曼是伟大的考古发现者,但是判断无一不错却使其与伟大的考古学家无缘。大部分考古工作者的大部分工作其实都与伟大的发现无关,我们甚至应该乐于接受拉什杰的宣称,大多数考古学工作本质上就是对垃圾遗存的研究,而与对宝藏的攫取毫不相干。其次,考古学是基于田野的思辨和建构之学,而不是技术性工作。发掘可能构成田野考古的高潮,但是对于考古学研究而言,不过是其中一环而已。没有任何钻探或者发掘技术可以对考古学研究起到一锤定音的作用,相反,没有考古学观念,就根本不会有洛阳铲的使用方式和长沙楚墓的“蜃灰”的界定。最后,将考古学界定为理论和方法完备的学科并不是鼓励学者们重回书斋,相反,从启蒙运动以来,考古学从来都是社会教育和改造的利器。因此,如果有一天,中国考古工作者不再将灿烂的出土文物作为吸引公众眼球的手段,不再片面追求重大发现,而同样关注寻常遗址蕴含的重大问题,不再将发掘当成自身工作的全部或者光辉的句号,也不再将考古学研究当成少数人的智力游戏,而是勇于表达专业的思辨能力,考古学被再度污名的几率将会显著降低。

  文章来源:中国文物报[微博]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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