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业反垄断迫切 车企巨额利润成猜想(2)
汽车维权专家郝庆丰认为,厂商确实有权设置指导价,但不能限定、制定转售价格,也不能因为特许经营违反反垄断法。也就是说,厂方如果规定经销店 限价,就是垄断行为。他说,进口汽车通过销售代理商,往下进行分销转销,容易产生纵向垄断嫌疑,只要达成价格限制协议,就触犯了反垄断法。
在我国,进口车企一般将进口、销售、售后等业务交由总代理商处理,再由总代理商发展国内各区域的经销商,这也意味着汽车品牌总经销商对于其他经销商的销售情况拥有 支配权力,因此进口车的终端销售价格也会相应受总代理商和汽车制造商的制约。
而据了解,现在国内同地区4S店同款车价格基本一致,很难说没有价格管控问题。据一位不愿具名的经销商透露,外商很聪明,因为知道会涉嫌垄断,他们一般不会保留书面证据而是以电话或面谈等形式来与经销商达成口头协议,如果经销商违背了厂家意愿,则会受到来自厂家各种借口的惩处。
事实上,汽车制造商设定 价格在业内并不是什么秘密,而国家发改委早在去年就已开始委托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着手调查汽车制造商是否为中国经销商制定了 零售价,但时至今日,外界也不知道该项工作已经进展到何种程度。有消息人士指出,因为这些国际汽车品牌大多在中国有合资公司,牵一而动百,本土汽车的利益考量也是发改委不能轻易做出决定的因素之一。
此外,中国多年来一直实施的“汽车流通管理办法”也是进口汽车价格畸形,市场弊端显现的条件之一。据悉,自2005年开始推行的“汽车流通管理办法”,规定进口车制造商必须在中国设立总代理,这就直接导致外资控制了进货渠道,在价格上形成了 的定价权与话语权。而按照国际惯例,为防止垄断,一般是不允许汽车生产企业授权给自己的企业作为总经销商的。
这是被认为中国成为进口车车价高地的主要原因,也是入世后,在我国取消进口汽车配额和许可证管理制度、进口车关税从平均80%至100%降至25%、人民币也大幅升值的情况下,进口车价格不降反升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