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或将推出成品油定价机制(2)
而现在三地原油变化率参照之一的辛塔原油由于市场认可度在逐渐下降,将极有可能被其他原油所代替。近些年来,中国从阿曼进口的原油量在逐年增加,2011年和2012年,中国从阿曼进口的原油量分别为1815万吨和1957万吨,在所有进口国中排名第五。因此阿曼将会是替代辛塔原油的一个很好选择。卓创资讯也表示,辛塔原油并不合适作为我国成品油价格调整的参考标准,后期的成品油参考油种是否会有所调整,或调整为我国进口量较多的油种,或是引进关注度较高的西德克萨斯轻质原油(WTI)期货价格。
机构建议
1.调整调价机构
卓创资讯认为,后期若想推进成品油定价机制市场化,政府行为必然退出直接的调价行为,从直接调整变为监督调整。油价的调整必然需要放到各个企业,但是目前我国的成品油市场竞争主体较多,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三大巨头,延长集团、山东地炼两大地炼以及无数具有竞争能力民营炼厂。卓创资讯建议,国内的定价机制调价权一下子下放到企业的可能性不大,但可以采取逐步下放的方式,先下放到部分企业然后再全面铺开。
2.考虑国内成品油市场的地区差异
此外,还有机构建议,应当考虑目前国内成品油市场的地区差异。目前我国西南地区整体价格偏高,而多个省存在几个不同的价格区域。卓创资讯认为,西南地区炼厂数量较少,运输成本使得区内成品油价格偏高,运费问题同样使得各省不同区域,价格不同。2013年开始,江西省将原来三个价区调整为四川省统一价格。新定价机制如果考虑这个方面,价差较小的区域合并为一个价区;价差较大的区域适当缩小价差,可以减小新定价机制改革对偏远地区高油价的负面效应。
机构预测新定价机制的主要变化
现行办法:
1.调价周期为“22个工作日”。
2.三地油价变化率必须达到4%以上。
3.参考布伦特、迪拜和辛塔三地原油22日均价变化率。
可能发生的变化:
1.调价周期改为“10个工作日”即两个自然周。
2.取消4%的幅度限制,到时间即调整。
3.改为参考布伦特、迪拜和阿曼三地原油22日均价变化率,或者增加WTI原油期货价格。
成品油定价定价机制到底会怎样,我们将继续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