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统一出租车拒载罚款额度 2000元

时间:2013-01-12 22:21:06 来源:川北在线综合

出租车拒载到底要罚多少?据交通部出台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出租车拒载罚50—200元,而根据《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出租车拒载 要被罚款2000元。

   对不同的法规给出不同的答案的请况,近日,北京市交通委官方网站公示了《2012年市级行政执法职权梳理结果》,明确规定北京市出租车拒载罚款额度在1000—2000元之间。

  市交通委昨天公示了交通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执法职权梳理结果。截至2012年11月,本市市级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共计12个,执法依据包括189部法律、法规和规章。记者了解到,市交通委将结合每年的新法实施和修订工作,适时对行政执法职权进行梳理、调整,并及时将调整结果印发各单位,实现执法职权的动态调整制度化、程序化。

  ■出租车拒载处罚额

  不再有多个“版本”

  “50元、200元、2000元”,这些金额都是在媒体上出现过的出租车拒载罚款的金额“版本”。按照交通部出台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存在不按照规定携带从业资格证,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行为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而根据《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出租车拒载 将被罚款2000元。

  对于处罚金额“版本”的不同,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交通部出台的行业法规与北京市的具体管理条例并不冲突。交通委梳理各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后,对出租车拒载行为选择了“ 限”处罚。在交通委公示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相关运营规定”处罚的法律依据,最终明确为《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第30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条例第16条的规定,拒绝载客或者中途终止客运服务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在营运资格证件上作违章记录,并可暂扣营运资格证件1个月至3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营运资格证件。”

  ■擅入地铁轨道隧道

   将罚款500元

  记者注意到,“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正常运营”的违法行为将被罚款。法律依据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第35条: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正常运营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正常运营”包括擅入地铁轨道、隧道的行为。

  此外,交通委对“非出租汽车擅自安装顶灯、计价器等客运设施或者标识”行为的处罚依据也进行了公示。《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32条规定:“对非出租汽车擅自安装顶灯、计价器等客运设施或者标识的,由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第33条规定:“对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公交车运营中故障

  必须安排乘客转乘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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