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条例明起实施 违法处罚或超亿元

时间:2013-01-06 20:34:30 来源:川北在线综合报道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历经八年酝酿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将从明天起正式实施,今后汽车厂商若隐瞒缺陷或拒不召回,将被处以产品货值10%以内的罚款。

  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公布前,8年时间我国累计召回缺陷汽车产品898.6万辆。而在《条例》正式发布两个月来,已有马自达、郑州宇通、上汽乘用车、一汽丰田、上海通用、奔驰、斯巴鲁、福田汽车等厂家实施16起召回,共计召回汽车近60万辆,月均召回数量是此前的3倍多。厂商扎堆召回,原因很简单。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过去规章的罚则,由于权限所限,最重就罚3万,还不够一个好车零部件那么贵。这一次对于违法的主体进行处罚, 金额甚至可以超过1亿元。

  《条例》规定,对生产者未按照规定停止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缺陷汽车产品,隐瞒缺陷情况或拒不召回的,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尽管大多数厂商表态称,产品召回与否不受新规影响,江淮轿车营销公司客户服务部部长许帮松也坦言,《条例》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客观上会提高生产者主动召回的频率。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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