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建议件件有回音 提案事事有着落
“这条路因年久失修,坑坑洼洼不好走,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言督办,交通局帮我们把路修好后,彻底解决了群众出行不便和农产品运输难问题。”4月2日,化龙乡长坪村村民王建华指着门前整修一新的村级公路对记者说道。
这仅是广安区各级各部门高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一个缩影。4月1日,记者从广安区2017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上获悉,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区人大代表针对区政府工作共提出建议、批评、意见81件,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44件,占54%;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拟逐步解决的有28件,占35%;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需要以后解决或只能留做工作参考的有9件,占11%。
区政协四届七次会议以来,区政协委员针对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共提出提案168件,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98件,占58.3%;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拟逐步解决的有63件,占39.3%;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需以后解决或只能留作工作参考的有7件,占4.4%。去年,区政府共承办区政协重点督办提案7件,全部按时办复。通过办理建议和提案,许多好的建议、意见得到吸纳并加以落实,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 及时高效交办
广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将其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亲自抓,区委办、区政府办具体抓,区督察办负责督办落实的工作制度。
严格落实“区长负总责、常务副区长和各相关副区长牵头负责、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办理和督促落实、各承办单位具体负责承办”四级责任制。各承办单位坚持“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职能股室具体承办”工作机制,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为提案办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建议、提案任务分解后,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督察办适时采取电话督办、实地调研、专项检查、定期通报等多种方式,加强办理工作督办催办,全面了解办理工作进度和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反馈情况,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创新工作举措 灵活办理方法
区委、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在总结、推广以往好的办理经验和做法的同时,还认真结合办理工作新要求,创新工作举措,灵活办理方法,积极探索办理工作新途径。
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理方式,以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视察、电话交流等方式,积极与代表进行面对面商量,交换办理意见,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增强了办理工作的针对性,提高了代表的满意度。区委办、区政府办与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及各承办单位间建立了办理工作信息沟通网络,经常多渠道、多形式交换办理工作意见,通报办理进度,及时研究、解决办理过程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提高了办理效率。
同时,区委、区政府还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纳入了年度目标管理范畴,实行专项考核,逗硬奖惩,确保了办理效果。
规范办理程序 提升办理质量
为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区委、区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区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的通知》规定进行办理,相关单位已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办理工作机制。
各承办单位结合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五定”责任制;办理工作流程规范有序,进一步完善了受理、交办、催办、会办、反馈等程序,建议、提案答复件在经主办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及时送区人大、区政协相关专委会审核,再送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审签,最后由主办单位形成正式答复件答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过完善办理制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区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区政协提案委、区委督察办、区政府办还组成联合督察组,对办理建议、提案较多的单位进行了督导调研,现场指导办理工作,促进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