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设立“科学技术奖” 奖励10万元
从今年1月1日起,经华蓥市第十届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华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规定,由华蓥市人民政府设立“科学技术奖”,包括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中,获得华蓥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的将获得10万元奖金。
根据《办法》要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主要表彰在科学技术前沿领域和科学技术发展等方面有创造性、重大研究成果,对推动华蓥市科学技术进步作出突出、特殊贡献的人员以及在科学技术创新、加速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作出重大贡献,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直接实施者。科学技术进步奖主要表彰在加速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作出突出贡献的;运用科学技术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有重大技术发明的;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有重大科学发现的;在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经过时间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公民或组织。
其中,华蓥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不分等级,奖励金额为10万元;华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金额分别为8万元、5万元、4万元、3万元。其中,对有特别重大科学发现或者技术发明的公民,对完成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或组织,可授予特等奖。
《办法》规定,华蓥市人民政府设立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该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评审委员会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分别负责华蓥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和华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选和评审;华蓥市科学技术奖励经费由该市财政预算安排。
除了给予物质奖励,华蓥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的事迹将载入华蓥市志,并可由该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向市人民政府申报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华蓥市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员的事迹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评聘专业技术职称、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据华蓥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设立“华蓥市科学技术奖”,旨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科技创新创造,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该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