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看房女租客称遭强奸 家属发声:坚称与女租客无肢体接触
接近警方人士告诉新黄河记者,警方已经掌握了该男子涉嫌犯罪的较充分证据。记者从义乌警方获悉,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过程中,但检察机关已批准了警方的提请批准逮捕书。
王某阳在租客陆某房间内发生的事,本就令这起租房事件陷入了“罗生门”,而另外一处出租屋的祝某成为受害者的身份也让案件更加扑朔迷离,王某阳曾三次前往祝某的出租屋,究竟是预谋作案,还是租房看房?为何祝某却称自己并未遭到骚扰?种种疑团,令人费解。
不是能看监控,男方走的时候,有没急的迹象,要是实施了暴力,按女方说法,男方是听到其男友下班要回来了才松手的吗!这样走的时候应该会急着走~
就和女性要是举报被人强奸的话,看监控,女方出房间时的状态,是不是不正常一个道理吗?
可以查一下报警女子的手机,报警前都联系了谁。第二就是嫌疑人有没有得罪过啊sir,或者说查查他女朋友或者情敌啊之类的。因为能够给出这么明确的逮捕理由,感觉应该是不正常的。
可不可以侧面调查一下这对夫妻平时的口碑和人品还有报警次数和因为什么报的警?同样这个小伙平时的口碑熟人的印象?再偏一点主要查查女子老公是不是像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安嘉和性格!然后再弄个测谎仪??总之结果出来之前都别乱下定论可以提供好的破案思路!
最大概率就是临时起意犯罪后终止。首先从房东和受害人家属的反应来说受害人一家人住了三年,房东对他们的态度也还不错,由此可见受害人的可信度更高!
其次受害者当天报警并没有提出赔偿等其它要求,王某家人自述没有起任何争执,所以受害人并没有诬陷的理由和动机,我想到过是不是会为了报复房东提前张贴租房告示,但是这是很极端的情况公公从外地赶回然后一家人搬走这些大动干戈的行为我实在是想不到受害者一家人诬陷他的理由
有相关律师回应,所以对于这一指控,我认为也是存疑的。即使退一步说,真的发生在厕所掐女子脖子行为,那就更构不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因为厕所在室外,并不是住宅。作为进入公共场所厕所也不能扩大解释认定为进入住宅。”周兆成表示,下一步,他还会积极和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沟通,就案件疑点提出法律意见以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同时,希望帮王某阳申请取保候审。
他还表示,既然该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相信义乌公安机关有足够的智慧和能力依法依规办理好这个案件。“我们既要还报警人公道,查清事实到底是谁伤害了她?也要还嫌疑人王某阳一个公平,到底有没有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