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买5块雪花酥681元退款被拒 这价格让切糕都成了弟弟!
天天消费讯,近日,在湖北武汉,一位女士分享了她的一次购物经历,她陪同亲戚在逛街时,亲戚被一家点心店所吸引,选购了五块雪花酥。然而,在结账时,他们惊讶地发现这五块雪花酥的价格竟然高达681.40元。
这位女士表示,当时店内的店员并没有明确告知他们雪花酥的价格,而是让他们先切好再去称重付款。由于这种操作方式,她的亲戚误以为每块雪花酥的价格是5元,因此选购了5块。然而,当看到付款金额时,女士感到十分震惊,她认为这个价格完全不合理,于是立即与店员理论,要求退款。
然而,店员的态度却十分强硬,他们表示无法退款,并建议女士拨打12315进行投诉。面对这种情况,女士感到非常气愤,她认为店家的行为不仅误导了消费者,而且在面对问题时也没有展现出应有的诚意和态度。
据该网友描述,在双方争执时,店员说我声音太大了影响他做生意,做不成其他人的,此刻店员的眼神和表情忽然变得恶狠狠的,就很吓人,此刻不买也得买,还言语威胁,最后说最少给90元,我们吓的赶快付款出门。
从该网友提供的付款信息来看,涉事门店为一封情酥武汉7店,收款方为黄海蓝。
天眼查显示,注册地位于湖北武汉的一封情酥相关企业仅有一家,即武汉市江岸区一封情酥食品店(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经营者为黄海蓝,成立日期为2024年3月18日,成立不足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第四十二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五条明确,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明码标价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