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老不尊!老人偷拍被抓手机有6万张女生照片 辩称是“艺术照”

时间:2024-02-25 18:59:14 来源:潇湘晨报
  原标题:为老不尊!老人偷拍被抓手机有6万张女生照片 辩称是“艺术照”
 
  据椒点视频报道,2月23日,重庆。有网友发视频称沙坪坝金沙天街商场一老人偷拍被当场抓获。
 
  视频显示,男子发现老人手机相册有6万多张女生照片,老人辩解称是艺术照,连忙道歉说对不起。商场工作人员表示,当事人已报警,大家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报警。

  25日上午,潇湘晨报记者联系金沙天街商场,一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此事不太清楚,目前警方应该在处理,会去进行核实。随后记者致电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分局渝碚路派出所,一工作人员表示金沙天街商场属于其所管理辖区,但对此事不是很清楚,建议记者联系政工科。记者随后致电沙坪坝分局,并联系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未获接通。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偷拍属于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法律规定个人享有隐私权,这包括保护个人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和私密信息不受侵扰。如果在未获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偷拍,这种行为根据其严重程度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民事赔偿或行政处罚。特别地,如果偷拍内容涉及个人私密部位或者以秘密跟踪、偷拍方式侵扰他人生活,那么这种侵权行为更为严重,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就具体情况而言,若老人手机中的6万张照片均为女生的隐私部位照片,则无疑构成了严重的侵权行为。即使这些照片不涉及隐私部位,但如果是在未得到女生同意的情况下拍摄的,同样也侵犯了她们的肖像权和隐私权。肖像权是指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随意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的权利。而偷拍行为不仅侵害了被拍摄者的权益,还可能形成包括拍摄、销售、传播在内的黑色产业链,对社会秩序和个人权利造成严重损害。

  总之,无论照片内容如何,未经允许的偷拍都是对个人隐私权的侵犯,且不论年龄大小,侵犯他人隐私都是违法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当事人应立即报警处理,并可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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