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在小区内玩耍意外触电造成十级伤残 法院:物业公司担责80%
时间:2023-12-25 16:40:09 来源:九派新闻
原标题:儿童在小区内玩耍意外触电造成十级伤残 法院:物业公司担责80%
小朋友开开心心在小区内玩耍
却因一个配电柜
酿成一场悲剧
案情回顾
2022年2月18日,多多在小区内玩耍时误触柜门为开启状态的矮配电柜,遭电击击伤。事发后,多多第一时间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医院诊断其为身体多处烧伤,司法鉴定其为面部色素异常十级伤残。随后,多多父母将物业公司和供电公司诉至法院。
多多父母诉称:
因物业公司物业管理不善,小区内的变压器箱柜未关闭,多多误触变压器,被强电流击伤。在多多受伤救治期间,物业公司、供电公司未支付过医疗费,也未表达任何歉意。物业公司、供电公司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物业公司辩称:
此次损害系多多自身过错导致,并且案涉变压器的产权人、管理人应为供电公司。小区的施工承建单位为案外人建筑工程公司,该公司未将案涉变压器移交某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物业公司不存在任何管理上的义务。
供电公司辩称:
电力工业部《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一条规定,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供电设施产权归属确定。产权归属于谁,谁就承担其拥有的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供电公司与物业公司签订的《高压供用电合同》就案涉电力设备产权归属及法律责任的承担作了明确约定,案涉变压器箱柜的产权所有人系物业公司,并非供电公司,供电公司既不是案涉电力设备的经营者、产权人,也不是运行维护者,对本案事故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
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物业公司与供电公司谁是案涉受电设施的经营者,多多的受伤应由谁承担责任?
首先,物业公司和供电公司谁应承担责任?物业公司与供电公司曾在《高压供用电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点,导致多多玩耍触电的右侧矮柜的使用者和经营者都是物业公司。事故发生时,案涉受电设施处于未闭合状态,且其上仅有“止步高压危险”的三角警示标语,所以物业公司未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应对多多的受伤承担赔偿责任。供电公司不属于案涉受电设施的经营者,所以对多多的受伤不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多多和其监护人是否有责任?多多在事故发生时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具备与其年龄相符的安全知识,事故发生时多多的家人并未在现场陪护,多多父母作为监护人日常应当对多多进行基本的安全教育,让孩子对危险具备基本的辨认意识,避免孩子在日常活动中受到伤害,多多的行为表明其监护人未尽到充分的监护义务,存在过失,应对多多的受伤自行承担一定责任。
最终,法院酌定物业公司对多多受伤的损失承担80%的责任,多多及其父母自行承担20%的责任。
物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
是未成年人安全管护的第一责任人
在孩子玩耍时应当在其身边陪护
以防出现意外
物业公司应当做好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
安装必要的防护措施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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