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余件“祖传藏品”现身博物院,捐赠还是代存?市民起诉欲索回

时间:2023-12-23 11:07:45 来源:今日头条
  原标题:百余件“祖传藏品”现身博物院,捐赠还是代存?市民起诉欲索回
 
  四川博物院,一向以丰富的文物收藏而闻名于世。然而在这座收藏着无数国粹的殿堂里,一批来历不明的“祖传藏品”引发了市民的质疑——它们究竟是捐赠?
 
  还是代存?一场争夺“祖产”的官司就此展开。12月14日,青羊区法院的法庭内外聚满了前来围观的群众。
 
  这是陈某莲一家三口对四川博物院提起的民事诉讼。 他们要求博物院归还已故父亲陈瑞园的130余件藏品。这些藏品中,有部分印有陈瑞园的名字、章印,而其余的,博物院也承认属于他本人。
 
  可令陈氏兄妹感到诧异的是,这些“祖传文物”现今竟成了博物院的展品,对外公开发布。
 
  多年前,陈瑞园曾因“历史原因”被单位无偿搜刮家中的藏品。 为此,他在病榻前还特意嘱咐女儿整理遗物。没想到时过境迁,物是人非,直到40年后女儿才意外在博物院展览中认出父亲的藏品。
 
  一番追查下来,原来单位当年将这些物品暂交博物院保存,却一拖再拖直至今日。多方交涉无果后,陈氏姐弟只能诉诸法律,希望能够“天经地义”地索回自己的东西。
 
  在庭审中,博物院承认收到中铁二局移交的百余件藏品,并向法官提出三点理由拒绝归还:第一,博物院只是代为保管,没有所有权,无法决定是否归还。 其次,即便属实,也应向中铁二局索要,而非向自己主张。最后,案发已过诉讼时效,不予受理。
 
  这些理由在陈氏家眼中都站不住脚。 他们强调,父亲去世后子女依法自动继承遗产。且中铁二局占有的也属非法无权占有,《物权法》明确规定可以要求返还。
 
  同时无权占有人将物转交予博物院,则可向两者任一方要求归还。至于时效问题,请求停止侵害不受时效限制。
 
  专家学者对此也各持己见 。一方面,承认私人财产应受法律保护,印章可以证明藏品所有权;另一方面,也担忧如果归还给个人,能否妥善保存文物。
 
  此外,亦有观点认为双方现有证据都不充分,有必要追加中铁二局作为第三被告方。
 
  在告诉的道路上,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尽管一审尚未结果,陈氏兄妹对真相和公道仍抱有希望。作为国之重器,博物院理应以身作则,主动公布藏品来源,切实维护文物的尊严。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尽快出台政策,规范博物馆收藏行为,杜绝此类纠纷再次出现。
 
  本案的结果,不仅关系到130件藏品的归属,也将直接影响民众对公共文化事业的信任。 希望各方秉持理性和开放的态度,本着对文物负责任的精神,通过协商或依法判决最终确定这批馆藏的命运。
 
  届时,不论结果如何,这批流离失所的文物终将重回故乡,沐浴在他们应有的阳光下。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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