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负7条人命的劳荣枝被执行死刑 小木匠妻子发声:大快人心

时间:2023-12-18 17:10:11 来源:光明网
  原标题:背负7条人命的劳荣枝被执行死刑 小木匠妻子发声:大快人心 
 
  近日, 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死刑复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劳荣枝死刑。 人民法院在复核期间,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劳荣枝委托了辩护律师为其辩护,辩护律师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被告人,提交了辩护意见。 人民法院认真听取并审查了辩护意见,充分保障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劳荣枝送达了 人民法院刑事裁定。劳荣枝向被害人亲属表达歉意。2023年12月18日上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 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劳荣枝执行了死刑。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前安排劳荣枝会见了近亲属。
 
   人民法院复核确认:1996年至1999年间,被告人劳荣枝与其情人法子英(已另案核准并执行死刑)共谋抢劫等,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服务,物色作案对象,与法子英共同实施暴力,劫取他人财物或绑架他人勒索财物。二人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实施抢劫、故意杀人、绑架4起,共致7人死亡。劳荣枝在南昌将被害人熊某甲诱骗至其租住处,与法子英共同抢劫熊某甲随身财物,将熊某甲杀死并分尸;劳荣枝用劫得的钥匙试开熊某甲家门探查情况,与法子英共同到熊某甲家中实施抢劫,为灭口又杀死熊妻张某及2岁幼女熊某乙。劳荣枝在温州与法子英共同入户抢劫被害人梁某某财物,逼迫梁某某将被害人刘某某骗至现场实施抢劫,为灭口杀死梁某某、刘某某。劳荣枝在常州将被害人刘某(甲)诱骗至其租住处实施绑架,捆绑、看管、威胁刘某(甲),与法子英共同逼迫刘某(甲)给其妻刘某(乙)打电话准备赎金,劳荣枝带刘某(乙)至现场并收取赎金。劳荣枝在合肥将被害人殷某某诱骗至其租住处实施绑架,参与捆绑并看管殷某某,在勒赎字条上添加威胁性字句,购买用于藏放无辜被害人陆某某尸体的冰柜,与法子英共同将殷某某关进钢筋笼内,杀死陆某某并割下头颅威胁殷某某,并致殷某某死亡。
 
   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劳荣枝伙同罪犯法子英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劳荣枝伙同法子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又构成抢劫罪;劳荣枝伙同法子英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还构成绑架罪。在共同犯罪中,劳荣枝与法子英精心预谋,周密策划,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劳荣枝始终积极主动,起到至为重要的作用,亦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杀死5人;抢劫致1人死亡,入户抢劫,抢劫财物共计价值3万余元,数额巨大;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1人,勒索财物7万余元,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对劳荣枝所犯数罪应予并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 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劳荣枝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
 
  被害小木匠妻子说“大快人心”
 
  律师称“还不算最终结束”
 
  18日上午,大皖新闻记者拨通被害人小木匠的妻子朱大红电话。“我还不知道消息,终于给死者一个交代了,大快人心,等了好久啊,终于核准下来了。”朱大红说。
 
  刘静洁是朱大红的代理律师。刘静洁表示,“现在还不算最终结束,刑事部分结束了,但案件接下去还有民事赔偿的执行,还在走程序。”刘静洁告诉记者,在二审宣判后,他们就已经向南昌中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暂时还没有执行到位,“民事赔偿部分还要盯着,到时候看情况,是否需要去南昌。”

  但对于劳荣枝死刑复核被核准,刘静洁表示“意料之中”。“一审和二审时,判了她三个罪,都是死刑。不管怎么辩,能辩掉一个故意杀人,还有绑架罪和抢劫罪的死刑呢,法院也是根据事实来定的。”

  随后,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上劳荣枝二哥,其表示自己正有事,不便多说。记者又联系了劳荣枝辩护律师刘昌松。“我不方便表达什么, 法核准了,我尊重司法裁判。”刘昌松说。

  劳荣枝辩护律师吴丹红也通过朋友圈表示,自己已经尽力,不接受任何采访。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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