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圈再出大事!四川美院教授抄袭外国画家判赔500万
比利时艺术家克里斯蒂安·西尔万
2019年,比利时艺术家克里斯蒂安·西尔万提起诉讼,称中国艺术家叶永青超25年时间剽窃其87幅作品。
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4年前的2019年2月。西尔万发现,中国当代 艺术家叶永青抄袭了他创作的许多作品:“鸟、鸟巢,鸟笼、红十字架、飞机……一切都在那里!除了我的名字,否则看起来根本就是一样的。”
叶永青在画鸟
西尔万通过多家比利时媒体发声,斥责叶永青抄袭其艺术创作,并以超过原作100倍以上的价格售出,获得巨额利益。他还起诉要求判令叶永青立即停止复制、发行、展览其画作;停止在衍生品上复制其画作;销毁未出售的侵权复制品;判令叶永青向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判令叶永青赔偿其人民币54055996元。
左:比利时艺术家西尔万的作品,1990;右:叶永青的作品,1994
该事件曾引起广泛关注,从某种程度上对中国当代艺术的生态形成了一些影响。
对于被指抄袭一事,叶永青后来通过媒体回复称:“我们正在争取与这位艺术家取得联系。”他并没有彻底撇清与克里斯蒂安·西尔万的关联,并表示对其影响至深。对于如何解释二人风格相似等问题,叶永青表示暂不回应。
四川美院曾发表声明,称针对其涉嫌抄袭事件进行调查,并称“及时公布相关情况”“对学术不端等师德问题坚决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一经查实,绝不姑息”。之后,川美的态度又变为了“暂时不做调查”,给出的理由是:1. 四川美院需要向上级部门申请启动调查;2. 叶永青已退休,美院不方便管理;3. 叶永青的部分画作不是以教师的身份创作,美院调查不合适;4. 此涉嫌剽窃事件是在前任领导在职期间曝出的,现领导已经调任,新任领导不适宜处理老领导遗留问题;5. 叶永青户口在北京,不在重庆,不方便进行调查。
2020年10月13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人民法院上发布了公告,将公开开庭审理,并要求叶永青出庭,“届时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送达”是用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背景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采用。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叶永青立即停止涉案侵权行为;叶永青在《环球时报》中缝以外版面发表致歉声明,向原告西尔万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叶永青支付原告西尔万赔偿金人民币500万元。驳回原告西尔万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双方可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公开资料显示,叶永青,生于1958年,毕业于四川美术学院绘画系油画专业,在“85”美术新潮阶段时期即为“西南艺术群体”的代表人物。同时,叶永青还是 策展人、艺术活动家、四川美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