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15个月还完67万多感觉天亮了 男子重启破产人生冲上热搜
今天上午
#提前15个月还完67万多感觉天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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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纷纷为
诚实守信的梁某某点赞
该热搜来源于
7月9日央视新闻联播
对梁某某个人破产案的深度报道
深圳梁某某因创业失败
在深圳,梁某某的经历并非个案
一个个“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家庭
因深圳个人破产制度
经济上获重生
自率先“破冰”个人破产改革以来,深圳以法治创新破解高质量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审理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个人破产案件,实现了个人破产条例的全面适用,以个人破产制度的探索为完善经营主体退出机制、保护企业家精神、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了深圳智慧。
为全国“探路”填补制度空白
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是时代赋予深圳的重要改革任务,也是深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生需求。数据显示,截至今年3月底,深圳市商事主体突破400万户,其中个体户151.14万户,占全市商事主体总量的37.74%。除此之外,还有大量自我雇佣的商事主体广泛参与市场经济活动。
然而,由于个人破产制度的长期缺失,这部分商事主体一旦遭遇市场风险,需要以个人名义承担无限债务责任,无法实现有序退出和再生。
目前,世界上一些市场经济比较成熟的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个人破产制度,世界银行亦将“办理破产”情况作为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的一级考核指标。经过多年酝酿,深圳于2020年率先制定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并于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
该条例补足了经营主体救治的制度空白,在个人层面完善了经营主体有序退出机制,以法治保障“宽容失败”,为创业者“托底”,让失败者前行,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创业热情,为经济带来新的活力和发展动力。
率先“破冰”打开救济大门
温某夫妻俩共同经营一家豆浆店,因经营不善及疫情影响,丈夫温某负债约100万元,妻子李某负债约20万元。巨额债务让原本幸福的四口之家陷入困顿。2022年1月,二人分别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清算。
“个人破产制度的目的在于拯救‘诚实而不幸’的当事人。经过我们调查,二人负债的原因就是为了豆浆店发展,并非个人消费或其他不良生活习惯;其次,在债务形成后主动承担,没有拖欠员工工资,且心态非常积极。”该案承办法官夏静告诉记者,法院受理案件后,通过各方积极努力,案件由清算转为重整。
法院裁定生效的重整计划显示,未来6年内,温先生夫妻每月需按时偿还1万多元。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将实现债权人本金100%清偿,债务人免于偿还利息和滞纳金(有财产担保债权除外)。目前,没有了催债压力的夫妻二人都找到了工作,“感谢个人破产条例,给了我们家庭再生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