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撞人拖行的宝马女司机获刑超6年 公众认为期刑太短
7月7日,“宝马女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一审公开宣判,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肖某某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对此,有网友称,判的好!就应该让这种冷漠无知的人进去,好好反思下自己的所作所为。
据悉,事发当天,肖某与朋友聚餐时喝了不少酒,却执意要驾宝马车回家.在回家的路上,追尾撞倒了骑电动车谢女士.她当时听到“砰”的一声,意识到撞人后,因为害怕承担法律责任,却没有停车而是继续驾车前行,导致谢女士受伤倒地后被拖行1000多米,让其受到了严重的伤害.随后,肖某某被执勤交警发现截停,并怒斥肖某.
后经交警鉴定,肖某属于醉驾还超速,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应当承担全部责任。而谢女士所受的损伤为重伤二级,至今生活仍不能自理,医药费已花费90多万。让人没想到的是,肖某行为如此恶劣,她的家属只支付了不到的10万元,连医药费都不愿意全额支付,还想获得谢女士及的谅解。
有网友称,感觉还是判得轻了,出事后驾车拖行受害者,这问题就严重了,等于是故意杀人罪的行为了。社会上有出事后再倒车轧死受害者,反而赔付少的问题,这是法律的一大漏洞,出现这种现象枉死的人数可想而知。这种出事后故意弄死受害者的行为,应该是归为故意杀人罪来量刑。
有人认为,听说受害者下半辈子都说不了话了,这等于毁了一个人的一生。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追究肖某刑事责任,另外谢女士家属应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不但要让肇事者坐牢,还要其支付巨额赔偿。同时,要小心她直接转移财产,免得和唐山的那个一样,官司赢了,也得不到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