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吃相太难看!民宿五一为涨价谎称因嫖娼被查封
4月28日
#民宿五一为涨价谎称因嫖娼被查封#
冲上热搜
引发网友热议
据福建综合频道《第一帮帮团》报道,刘先生4月12日在名为朝阳公寓的民宿预订一套亲子房,商定好218元一晚,当即付定500元。
4月24日,对方突然通知他称因被查封没有房间,需退订,给出的理由是“卖淫嫖娼,查封了5套房”。
但刘先生从另一朋友处发现,此房仍可预订,只是涨价至458元一天。
记者咨询工作人员是否还有刘先生同款亲子房,对方表示有且价格658元一晚。
刘先生认为民宿是在找借口毁约,变相涨价,记者询问民宿被派出所查封这一情况,对方表示没有这回事。
针对此事,刘先生也向相关部门做了反映,目前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已介入。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指出,虽然民宿酒店价格可以随行就市,但是已经成交的订单,不能随意毁约,更不能只算经济账,以虚抬价格等手段谋求差价不当利益。
装修倒闭,老板换了,亲戚来了......
为了毁约,民宿“蛮拼的”
记者发现,在社交平台上,有不少网友发帖分享房间被退订的经历,民宿的借口五花八门。
有的说“店面转让”,有的说“拆迁”,还有的说,五一期间亲戚朋友从外地回来,所以房子不对外出租了。总之,都是希望网友尽早取消订单。
郑州大学生小哲也有类似的遭遇,旅店给出的理由是:“换了老板,在装修。”小哲称,“我直接联系客服,客服与旅店协商不成后,给我安排了附近的其他酒店,还补了房间差价。”后来平台对那家旅店进行了相应处理。
据中国新闻周刊消息,携程、飞猪旅行平台均表示会对“民宿涨价毁约”的情况进行核实和处理。
但平台的处罚能在多大程度上规范民宿的行为?对此,小哲表示很无奈,“平台对我订的旅店做了处罚,1.5倍罚金还有降低流量处理,但比起五一的盈利,商家肯定还是愿意接受处罚的,况且没了这个平台,还有其他平台。”
此外,据中国消费者报消息,近日,福建省立案查处了两起酒店价格违法案。
4月24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外地消费者陈女士投诉,称其于今年2月底在网站预订集美某酒店“五一”假期房间,假期将近,酒店方却以“酒店需要装修”为由要求其取消订单。
执法人员对被投诉酒店经营情况进行调查。资料图片
集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该酒店正常从事经营活动,不断有房客入住,但经营场所内并未标示所提供房型的价格信息。执法人员打开酒店网上预订页面,“五一”期间客房属于可预订状态,而价格已经从陈女士预订的每间109元涨至每间597元。经与现场负责人确认,酒店“五一”期间并未进行装修。
集美区市场监管局调查认为,该酒店违反明码标价的规定,且以欺骗方式拒绝履行价格 ,存在多项价格违法行为。该局依法对该酒店予以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月6日,消费者在网站下单经营者林某挂出的海某之家民宿,支付了4天的房费。然而,4月4日,林某联系该顾客称,民宿的入户插卡电源烧坏了,需要取消订单。之后,林某又向顾客表示,在4天房费的基础上额外加价500元就可以出租。
因双方协商无果,林某单方面取消了上述订单。在执法人员的调解下,林某赔偿给游客1000元。同时,经过执法人员调查,林某最终承认,因看到“五一”期间平潭民宿价格普遍上涨,觉得这笔订单预订价格太低,所以不愿意出租。
这一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2021修正)》规定,除应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罚款3000元的行政责任。
多平台发声
4月24日,针对近期有网友反映预订的民宿遭遇临时“毁约”的情况,多家在线旅游平台发布回应称,将坚决保障消费者权益。
携程表示,作为平台,严格按照《电商法》和《合同法》规定,为消费者提供酒店代订服务。消费者提交预订订单后,若出现酒店(供应商)确认后推翻或到店无房的情况,携程会按照消费者意愿,协助取消订单或为消费者提供更多解决方案。具体而言,平台将与酒店协调为客人安排原标准或以上级别的房间入住,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差价,差价金额上限为原订单首晚房费的3倍。若无法安排客人入住原酒店任何房型,携程会帮助客人预订附近同等酒店,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差价,差价金额上限为原订单首晚房费的3倍。
美团民宿客服表示,“五一”期间的民宿订单毁约、房东坐地起价是违规行为,任何商家产生订单的违约行为均会受到相应的罚款;其次,对于客户,美团会按照对外的客户保障进行赔付。
飞猪、小猪民宿表示,如出现民宿商家“毁约”情况,飞猪、小猪民宿将第一时间与客人沟通核实情况,并根据平台用户保障规则,安排客人入住附近同等级别民宿或更高级别的民宿房型,并由平台或商家承担差价,差价金额 为首晚房费3倍;若客人决定不再入住,则将与其协商,在全额退款的基础上, 赔付首晚房费。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声
4月2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故意违约挫伤消费信心 出格涨价拷问商家良心》,全文如下:
五一假期来临,消费者纷纷组织出行出游。但中消协舆情监测显示,消费者人未动,一些地方“涨价风”“砍单风”已至。据报道,有民宿酒店“五一”价格与平时价格相比,大涨5-7倍,“酒店刺客”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消费信心,伤害了消费者的热心和感情。更有甚者,部分民宿经营者强迫消费者额外消费才能入住,或者通过毁约让消费者退订的方式再以高价重新销售。
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认为:
一、涨价风阻碍恢复和扩大消费。价格受供求关系影响,五一假期是释放消费潜力的重要节点。部分商家砍单违约、哄抬价格,扰乱了正常的价格秩序,破坏了消费环境,有损城市形象,不利于提振消费信心,不利于恢复和扩大消费。
二、违约风不利于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诚信乃企业经营之本,经营者追求利润,随意“砍单”,毁弃与消费者已签订的合同,完全违背了公平和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经营者应切实履行合同义务,单方违约应当依法赔偿。
三、强制风是对法律规定的漠视。消费者与经营者签订合同后,经营者又额外要求消费者“必须订餐”或者进行其他消费,明显违反了《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
四、短期风损害长远发展。疫情期间,服务业受到较大影响,特别是酒店民宿,消费者也对之抱以同情和宽容。但经营者不能把消费者的同情和宽容当做“割韭菜”的动力,行情稍有好转,便肆无忌惮毁约,无底线追逐短期利益,长此以往,定会寒了消费者的心,丢弃企业发展前景,损害行业长远健康发展。
针对上述情况,中国消费者协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管理部门应有作为。当前,消费信心亟需提振,建议管理部门以“天价菜”“天价面”等事件为鉴,及时采取措施,强化价格指导,加大对哄抬物价、恶意违约、强制消费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消费者没有后顾之忧敢消费、消费环境优获得感强愿消费。近期,山西、淄博、景德镇等地方政府部门采取措施维护“五一”假期市场价格秩序,努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二、行业协会应当引导行业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应当推动行业自律,采取稳价格、优服务等措施,促进企业优化消费体验,规范行业健康发展。
三、经营者应当守法、诚信经营。经营者应当从维护企业形象和长远发展出发,学法、遵法、守法。平台经营者要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监督约束,有效遏制违法行为,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珍惜消费者的信任和青睐,维护来之不易的发展契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承担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将商品或服务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
四、消费者的监督必不可少。消费者既是消费的参与者,也是消费的监督者。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问题时,除了通过投诉、举报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之外,也可以依法有理有据积极发声,用脚投票,通过传播媒介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让相关经营者得不偿失,成为监督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的新时代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