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二审宣判!刘鑫需赔偿江母69万余元 20万精神赔偿金已达法律极限
近日,江秋莲起诉刘暖曦(原名刘鑫)侵犯江歌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宣判:驳回刘鑫上诉,维持原判。
刘鑫需赔偿江母69万余元。这笔钱包括49.6万元的经济损失赔偿金和20万精神赔偿金。
此前,江歌母亲明确提出向刘鑫索要203余万元的赔偿。法院找到有证据支持的经济损失有124万余元,便酌情支持49.6万元。对于江秋莲主张的其他经济损失(包括江歌死亡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江秋莲往返日本开庭的交通费用、翻译费用等),不予支持。
作为民事判决,法院最终认定的近70万元的赔偿可能不多,但代表了司法机关明确的态度:什么是美?什么是丑?司法判决弘扬了人间正气,鞭挞了丑陋自私。
值得注意的是,这起案件的精神抚慰金是20万元,这个赔偿数额还是相当高的,已经突破了司法解释的上限。
这个案件法官确实很有勇气,可能也是真的想弘扬江歌舍己救人的精神和抚慰江母受到的精神伤害吧。
20万元的精神抚慰金,确实起到了一个很大的示范作用。
来看看刘鑫曾做下的恶,她组建幕后团队对抗江歌妈妈,对抗法律正义,用小号和水军刺激和诋毁江歌妈妈。扬言要给她寄鸽子肉(因江歌的爱称是小歌子),并用江歌的私信语音做成视频公开在网上,恶毒地称之为“芝麻开门”,寓意那扇断绝江歌生路的家门。
69万元对于普通人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刘鑫不仅损名还要割肉,这对她一定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事实上,她利用江歌事件捞钱,堂而皇之地接受网友的打赏,早已经赚得盆满钵满,她应该不差这点钱。
按照目前刘鑫这个人的性格和做事风格,她应该不会善罢甘休,而且她的拥护者们也不允许她停止,也许未来,她们会提起再审,或者之后申请检察院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