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回乡创业种地遭老人组团偷瓜 媒体:高龄非免责
偷瓜老人的肆无忌惮和有恃无恐,着实令人气愤。他们并非不知道偷东西违法,或许只是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在作祟:“又不是我一个人偷的,大家都有份!”“我年老多病,你能拿我怎么办?”
对于高龄盗窃,法律真的无可奈何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我国法律中,的确存在对高龄者的保护条款,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年龄达七十周岁以上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但是,以此事为例,根据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多次盗窃不论总金额,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一样可以构成盗窃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纵使刑法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从轻或减轻”不等于不处罚,“高龄”不是逃避法律责任免予处罚的理由。老人“组团”偷瓜、恶意毁瓜,已然损害了当事人的财产权,当事人有权依法追究偷瓜者的民事、行政甚至是刑事责任。即便对高龄老人进行处罚要慎重,但到底谁偷了瓜、偷了多少,这些都需要严格依法调查处理,要求一定的赔偿并进行相应的普法,是非常有必要的。
应该说,如何处理“老人组团偷南瓜”一事,关乎社会公平正义,也直接关乎当地营商环境的口碑。年轻人回乡创业承包经营农村土地助力乡村振兴,对于村子和村民来说都是好事,理应得到大力支持。但是近年来,类似老人组团偷南瓜的现象不止一次发生。这既反映出个别地区村民法律意识淡薄,也在提醒当地有关部门,要拿出扎实有效的制度和手段,切实保障农村的营商环境,从源头上解除乡村创业者不必要的后顾之忧。
目前,当地派出所和政府部门正在依法处理此事。古训讲,勿以恶小而为之。奉劝那些妄想贪小便宜的人,不要因为一个瓜失去了做人基本的道德,甚至触碰法律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