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次偷吃生豆皮,我只是太饿了!”流浪汉4次盗食充饥 检察院不起诉

时间:2022-03-02 15:40:07 来源:今日头条
  原标题: “4次偷吃生豆皮,我只是太饿了!”流浪汉4次盗食充饥 检察院不起诉

  近日,浙江玉环。流浪汉张某甲先后四次窜至一市场,窃得豆腐皮等果腹。为此当地检方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据悉,该流浪汉原本是外地来玉环之打工者,因回家奔丧后,重返玉环工作岗位被顶;本想另寻工作,又因手机、身份证丢失,为此才不得不当起了流浪汉,不得不靠盗窃充饥为生。

  盗窃乃法律禁止之行为,而4次盗窃更是错上加错,按惯性思维,理应将其提起“公诉”,让其接受法律的审判,受到法律的惩罚;然该检方并没“就事论事”,而是深挖原因,综合评估,依法作出了“不起诉”之决定。

  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之常秩序,乃法律之职责之所在;然而法律并非无情物,也需充分考虑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尤其是主观动机,再依法作出决定,切不可简单地“一提了之”。

  诚然,此起诉不仅让该流浪汉免除了“牢狱之灾”,还给其了重新做人之机会,体现了法之温度;为此此决定经媒体曝光后,迅速引发媒体关注,网友纷纷为之叫好,认为此决定彰显了法之温度,体现了“良法善治”。

  虽此决定,深得民心,得到了众网友的赞誉,但冷静思之,并非就是 的“做法”。试想,如其面临的生存之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为了生存很可能再次实施“偷盗”,不但社会“安全隐患”未能消除,其本人最终难免会有牢狱之灾。

  而要彻底解决其生存在问题,理应让其找到工作,自食其力,依靠自己勤劳的双手,过上“丰衣足食”之生活;而要实现此正当之
 
  愿望,理应“补办身份证”,及时破解其制约“找不到工作”之关键因素。
 
  然该流浪者不仅见识有限、生存能力明显不足,面对身份证等丢失之痛,除“束手无策”,等着被动“挨打”外,实难拿出什么行之有效的方法;而另一方面,检察机关相对而言,既知晓相关办事的程序,又明白相关程序之机构。
 
  面对该偷盗4次生食果腹之流浪汉,除作出“不起诉”之正确决定外,还需主动作为,将手“伸得再长些”,切实做好此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彻底解决此流浪汉面临的困境,让其回归正常生活。
 
  一要是与当地民政等部门进行沟通让其伸出温暖的手。为其提供“过渡期”生活补助,为其提供临时性住房,让其在等待办证、找工作期间,有房住、有饭吃,最基本的生活有保障,不至于再浪迹于街头。
 
  二是该检察机关要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为其补办“身份证”。要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核实相关信息,“两地”公安机关共同给力,第一时间帮其补办“身份证”,彻底解除其“找不到工作”的关键障碍,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流浪汉4次盗窃生食果腹,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之决定,虽是正确之举,展示了法之温度,深得人心;希望还能从根子上破解其“后顾之忧”,因此,对此案切不可止于“不起诉”。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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