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世夫妻遗留胚胎 失独老人老挝寻求代孕获孙辈(3)

时间:2018-04-10 21:50:01 来源:新京报
 
  沈新南不知道怎么才能把这条路走通。他请来了律师李云(化名)。
 
  在李云提议下,两家老人商量后,2013年11月,沈新南夫妇将胡杏仙夫妇告上法庭。
 
  “起诉医院风险太大了。”多年后,沈新南向新京报记者解释,被告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把胚胎从医院里拿出来。
 
  一审时,宜兴法院将南京市鼓楼医院追加为第三人。经审理,法庭认为“受精胚胎为具有发展为生命的潜能、含有未来生命特征的特殊之物,不能像一般之物一样任意转让或继承,故其不能成为继承的标的”,并驳回了沈新南夫妇的诉讼请求。
 
  但在无锡市中级法院二审时,法庭充分考虑了伦理和情感因素,认为沈杰、刘曦遗留下来的胚胎是“双方家族血脉的唯一载体,承载着哀思寄托、精神慰藉、情感抚慰等人格利益”。因此,胚胎由双方父母监管和处置,既合乎人伦,又可减轻其丧失子女之痛楚。
 
  4位老人面临的代孕困境
 
  “其实所有人都知道老沈想把胚胎拿出来做什么,他肯定是要传宗接代的。”李云说。
 
  但在中国,代孕被明确禁止。
 
  2001年,卫生部出台《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而代孕是否违法,在法律界也有争议。
 
  “迄今为止,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没有对代孕做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告诉新京报记者,而原卫生部的规定只是行政规章,不具有限制人民权利的效力,不能作为禁止代孕的法律依据。
 
  2014年8月,沈新南等人成了东方卫视《东方直播室》的节目嘉宾。胡杏仙当场询问主持人,“拿到胚胎,当然是想政府能给我们这个特殊的家庭一个特殊的照顾。”
 
  所谓“照顾”,就是指代孕。当时,胡杏仙的侄女、外甥女等亲属曾表示,愿意为其代孕。但上海市卫生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徐青松当即表示,“为了保护后代原则,不允许代孕,不允许这个情况出现。”
 
  2015年4月至12月底,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2个部门曾联合制定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这次专项行动工作下发的文件中表示,打击代孕是为了净化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环境,维护正常的生育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自己无法再生育,亲属志愿代孕又不可行。无可奈何之下,老人们将目光投向了明处的、暗处的各种代孕机构。
 
  某海外代孕机构负责人刘保君第一次见沈新南时,沈在不停地抽烟。那是2016年6月,梅雨季,他们在上海的一家茶馆里初次见面。沈新南手上的烟还没熄灭,立刻点上另一根,眼里满是焦虑和怀疑。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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