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间谍奖励50万 充分发挥公民发现举报间谍行为线索的积极作用(2)
时间:2017-04-10 10:05:13 来源:北京青年报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国家安全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解读
哪些行为属于间谍行为
问:为何要颁布出台《公民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奖励办法》?
答: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对外交往明显增多,出境入境人员逐年递增。扩大对外开放对促进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另一方面,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其他敌对势力也借机加紧对我国进行政治渗透、分裂颠覆、情报窃密、勾连策反等破坏活动,其范围不断扩大,方式也更加多样,手段更加隐蔽,活动更加猖獗。以公开掩护秘密,以合法掩护非法实施危害我国家安全的活动,已成为目前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经常采取的手法。国内极少数敌对分子,也极力寻求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支持。还有一些人出于个人私利,出卖国家利益,给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以可乘之机。这些都对我国国家安全造成了现实和潜在的巨大危害。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其他敌对势力对我进行渗透、颠覆、分裂、破坏和窃密等活动的 地。正是由于北京这样的特殊地位和特点,所以维护国家安全和首都社会政治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当前,随着国家安全领域不断扩大,国家安全和反间谍工作又面临许多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基于以上原因和背景,反间谍侦察工作急需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发挥我们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传统优势,广泛发动群众,激发群众维护国家安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逐渐构筑起反奸防谍的钢铁长城,因此,我们制定出台了《公民举报间谍行为线索奖励办法》。
问:为何要发动群众来举报间谍行为?
答: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一直是我们党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优良传统。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是国家安全工作的政治优势和重要原则,是克敌制胜的重要法宝和鲜明特色。间谍活动是有目的、有针对性、有训练的活动,反间谍工作也需要根据间谍活动的规律和特点,组织专门的机关,采取专门的措施和手段。因此,各国都普遍建立专门的反间谍工作机关,专门从事反间谍工作。我国也不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但是国家安全机关要做好反奸防谍等各项工作,又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因为间谍活动会渗透到我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人民群众的生活造成影响,也容易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察觉,这有利于我们及时发现间谍分子和间谍行为。实践中有很多间谍活动,比如外国间谍情报人员到我国进行非法测绘、拍照等,很多都是通过人民群众的举报发现的,甚至是被人民群众扭送到司法机关的。今年1月,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区渔民张某在我国黄海近海海域捕鱼作业时,捞获一个不明装置,上面有清晰的外文文字,其朋友万某获知情况后,认为事关国家安全,即刻向国家安全机关电话举报,国家安全机关立即派员带回可疑装置并进行技术分析,发现该装置为国外制造和使用的间谍专用器材,正在收集我有关数据。举报人获得国家安全机关重奖。
此外,由于间谍活动无孔不入的特点,只有通过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才能全面细致地开展保密和防范工作,真正做到让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敌对势力无隙可乘。因此,在坚持充分发挥专门机关的主导作用和职能优势的前提下,广泛动员、组织、依靠全社会力量,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形成以专门机关为骨干,以政权优势为依托,以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为基础的工作格局,才能真正做好反间谍工作,打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人民战争。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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