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爱心旧衣回收箱 称捐给了敬老院但敬老院并未收到(4)
南鞍路小区业委会工作人员及幸福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均称,刚摆旧衣回收箱时,小区居民都十分支持,几乎每天都能将回收箱装满,回收方每天都到小区将旧衣收走。“我们就关心,他们收走的衣服,有没有如他们所说捐给了贫困地区。”不少居民说。
对此,“内江市萤火虫志愿者协会”的两名发起人梁凯和张天11月3日晚称,10月中旬,协会曾将近百件旧衣服捐给资中县“重龙敬老院”,剩下的八九百斤放在出租房内。成都商报记者提出查看这批旧衣服及在社区摆放旧衣回收箱的照片,两人称钥匙被平时回收旧衣的“司机”带走了,司机在宜宾。但两人答应随后帮记者寻找相关照片。昨日中午,成都商报记者联系梁凯,希望对方提供相关照片。梁凯称自己在泸州,让记者下午五六点再联系。梁凯称,捐出的旧衣是团队的人捐给了“重龙敬老院”一个姓李的人。随后,记者前往资中县重龙镇,重龙镇中心敬老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其管辖的中心敬老院及老敬老院最近两三个月均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捐赠的旧衣服,敬老院也无姓李的工作人员。重龙镇人大主席李兵介绍,重龙镇只有上述两个敬老院。
对此,成都商报记者再次联系梁凯,希望其提供所谓的“重龙敬老院”李姓工作人员电话,但对方表示团队具体送衣服的人不再接他电话。记者随后打听到位于重龙镇的内江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院长姓李,但该院院长李某表示,福利院最近一个多月并未收到捐赠的旧衣服。
民/政/部/门 未注册协会和涉事公司 以慈善之名开展旧衣回收违背慈善法
3日下午,内江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内江市萤火虫志愿者协会并未在内江民政部门注册登记。针对该协会在内江开展旧衣回收活动,民政部门将介入调查此事,核实协会法人身份。如查实协会无法人身份,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其追缴违规所得等处罚。“内江市萤火虫志愿者协会以内江冠名,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其不能在外地注册。”该负责人还表示,民间组织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后,将接受民政部门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管。“志愿者协会开展公益活动,需向民政和团委先报送活动实施方案,得到许可后方可开展。”
昨日,内江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前,曾有一个自称浙江义乌某公司的人到民政部门提出希望开展“爱心”旧衣回收活动,但因其没有募集资格,民政部门未同意。该负责人表示,慈善法规定,参与慈善募捐活动需具备慈善募集资格,未注册登记的内江市萤火虫志愿者协会及浙江义乌某公司开展以慈善之名的旧衣回收活动,因其不具备慈善募集资格,违背了慈善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