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褪色笔写借条 借条上只剩手印字全都消失

时间:2016-10-23 19:19:06 来源:之间网

    原标题:男子用褪色笔写借条 借条上只剩手印字全都消失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但在浙江绍兴,一男子竟用褪色笔给债主写了一张借条,一小时后,借条上只剩手印,字全都消失了。

  24岁的阮先生是绍兴市越城区人,从2013年起,阮先生陆续借给朋友茹某12万元。2014年,茹某向阮先生出具了一份借条,确认借款事实。

  自此以后,阮先生向茹某多次催款,茹某却以种种理由拖延。去年5月20日,茹某主动联系阮先生,约定见面处理借款事宜。第二天晚上8点左右,茹某先归还了一万现金,并要求重写借条。阮先生没有多想,当即将原先的借条交还,茹某则拿出自带的笔重写了一张借条,按好手印。写完后,茹某随手将笔扔在地上,很快离开现场。

  茹某离开后,阮先生才发现借据上面的字是蓝色笔迹,他有些不放心,所以打电话给茹某,谁知茹某要么不接电话,要么找各种理由推辞,就是不愿意回来。大约过了一个小时,阮先生终于拨通了茹某的电话,没想到茹某在电话里很嚣张:“不会留把柄给你了,你也闹不成,让我再写借条是不可能的。”而此时,借据上只剩下几个空空的指印。

  由于阮先生的遭遇属于经济纠纷,警方不予受理。所以阮先生一纸诉状将茹某告上法庭。法院依据原告阮先生的申请,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对阮先生提供的空白借条、收条内容进行还原鉴定,经鉴定,欠条上的笔迹居然又显现了。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介绍,这是该院遇到的首例利用消字笔逃避债务进行诈骗的案例。“原告最初是以民事案件进行起诉的,经过法庭调查,茹某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目前,这一案件已被移送至越城区公安分局进行处理。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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