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新规4月1日施行 驾驶证总记分分值和记分标准不变

时间:2016-03-31 11:51:48 来源:凤凰网

    原标题:驾照新规4月1日施行 驾驶证总记分分值和记分标准不变

    近日,省公安厅表示,从今年4月1日起,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下称公安部139号令)将正式实行,内容涉及机动车自学直考、异地申领驾驶证、考试预约等相关规定,但驾驶证总记分分值不变、记分标准不变。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表示,现在社交圈中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新交规出台,大家注意”之类的消息,其中大部分是纯粹为了博眼球的“标题党”,很多内容都是未经证实、东拼西凑、随意杜撰的。即将实施的公安部139号令,从头至尾都未涉及驾驶证记分标准的修改,驾驶证记分标准依然是按照以前的公安部123号令来执行,大家千万别信谣传谣。

  这次驾照新规中有这样几项重要的内容:1、在居住地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异地期满换证需要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2、我省南京是自学直考试点城市之一。自学直考是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的人员,可以选择不通过驾校培训学习,而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机动车,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技能,直接申请驾驶证考试。3、适应老年人身体条件改善的状况,参考其他国家的相关做法,新部令将每年体检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该项措施施行后,在江苏将惠及57万多60至70周岁的老龄驾驶人。同时,对未按期体检驾驶证被注销的,给予救济恢复途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直接恢复驾驶资格。4、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等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有七种情形:(一)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的;(二)原机动车驾驶证因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的;(三)原机动车驾驶证由本人申请注销的;(四)原机动车驾驶证因身体条件暂时不符合规定被注销的;(五)原机动车驾驶证因其他原因被注销的,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的除外;(六)持有的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七)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但是,不经学习申请的只能是允许初领的驾驶证。如果大型客车驾驶证被注销的,不能直接申请大客车驾驶证考试,只能直接申请允许初领的驾驶证,再增驾大客车。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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