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命!上亿元疫苗未冷藏流入18省 安防风险迫在眉睫(2)

时间:2016-03-19 12:21:37 来源:川北在线整理
  有些人好奇,这次涉事疫苗都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为什么要经过疫苗贩子过一手?这个问题并不复杂,因为疫苗贩子有渠道。庞某在下海前,曾是山东一医院的药剂科科长,方方面面的有些人脉。
 
  在这条二类疫苗地下销售产业链中,有庞某这样的疫苗贩子,有疫苗制造企业,有医药代表,有各地疾控中心官员,这些人都能从中分得一杯羹。
 
  为什么其中会牵扯到官员?虽说二类疫苗“面向市场”,但考虑到均衡利益,在多数地区采取了一种折中的模式,即以县(区)级疾控中心为中转站,二类疫苗的来源,一部分从上级疾控机构进,一部分自己购买。
 
  这里就有了运作空间,来看一个案例。邱志远,原来是揭阳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他利用职务便利,插手揭阳市二类疫苗买卖业务,通过私人渠道替揭阳下属4县,购买二类疫苗,然后再高价售给基层卫生院。
 
  市一级如此,省一级的情况呢? 记者王克勤,曾潜伏半年,写成《山西疫苗乱象调查》一文,轰动全国。尽管这篇报道至今存在一些争议,山西有关部门也出面抗辩过好几次,但有一点是清楚的:在山西二级疫苗市场,存在严重的官商勾结现象。
 
  那么,再回到庞某这起惊天大案,有两点需要追问。
 
  其一,既然庞某没有任何资质,涉案的所有疫苗制造商,为什么会把疫苗卖给她?其二,既然庞某没有任何资质,向她购买疫苗的各类医疗机构,全都不知情?比如广东省疾控中心就声明,没向任何无资质企业或个人采购任何疫苗,那么其他省呢?
 
  此案暴露出的法律松懈、监管漏洞已无需多言
 
  庞某疫苗案,之所以让人出离愤怒,有两个最关键的原因。首先是时间跨度长达5年,居然瞒天过海。警方估算,涉案疫苗恐有200万支,但具体数量已经无法统计。
 
  那么,是不是要把这200万支疫苗的使用对象全部找到,然后重新给他们注射合格疫苗呢?这个工作量从现实角度来看,不可能完成,只能作罢。
 
  其次,庞某是惯犯。在2009年,她就因为卷入非法经营人用二类疫苗案件,而被判3缓5。正是在缓刑期间,她又重操旧业,制造了这起惊天大案。现在看来,这个缓刑是不是起到了纵容她继续犯罪的效果?
 
  更可怕的是,这种纵容可能还在继续。请注意,庞某和其女儿,已经被移送检察院起诉,移送的罪名是涉嫌非法经营罪。有医疗律师指出,她们的行为所涉嫌的罪名,不仅仅是非法经营罪,而应包括量刑更重的销售假药罪、销售劣药罪。
 
  再来看监管漏洞。监管有漏洞,除了监管体系自身就是这类行为的受益者外,和行政体制的设计有很大关系。根据2005年颁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负责疫苗监管的是食药监局,负责疫苗采购的是疾控中心(疾控中心的主管单位是各地卫计委)。
 
  但是,地方食药监局比主管疾控中心的地方卫计委要低半级。在国内的政府部门内,下级要去监督上级,可能性微乎其微。据财新网披露,一位曾在地方食药监局工作的官员表示:“让我们管卫计委,根本管不了。下级怎么管上级?”
 
  然而危害最大的,还不是事件本身
 
  中国人恐惧疫苗。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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