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长沙分行引导存款消费者远离非法集资
红网长沙8月2日讯(通讯员 胡冉华 谢华兴)昨日,招商银行长沙分行透露,为有针对性地提示非法集资风险,引导存款人和消费者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点多面广、联系城乡的行业优势,该行定于201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组织开展金融机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此前,招行长沙分行已在7月上旬对全行干部员工进行了一次有针对性的培训,从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以及常见手段出发,让全行干部员工对非法集资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特别对于一线窗口单位的员工,招商银行长沙分行更是要求一线营业机构每周都要针对非法集资现象对员工进行培训,提升员工的警惕性。同时,招商银行长沙分行也通过一线的员工对市民进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
目前,招行长沙分行也将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以及常见手段进行总结和归纳,提醒广大市民擦亮“慧眼”,避免掉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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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以及常见手段
(一)非法集资的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 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三)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1. 高额回报。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人的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 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者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 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 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3.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的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 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4.利用亲情诱骗。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四)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口号
1.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2.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3.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4.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5.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6.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7.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
8.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
9.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贷款、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
10.广告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11.打击非法集资,共创和谐社会;
12.打击非法集资,维护群众利益;
13.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稳定,共创和谐社会;
14.参与非法集资,自己承担损失;
15.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己承担;
16.警惕以私募股权投资等名义、提供所谓高额回报的非法集资陷阱;
17.警惕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
[稿源:红网]
[作者:通讯员 胡冉华 谢华兴]
[编辑:朱湘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