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探秘:在分封与郡县并行的抉择中 刘邦为何选择郡国并行制?
在分封与郡县并行的抉择中,刘邦为何选择郡国并行制,说实话,这个问题很不标准,原因是:
一,没有郡国并行制,只有郡国制;
二,郡国制也不是刘邦选择的,严格来讲,是项羽首创,并留给他的政治遗产。
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天下,统一天下之后,即推行郡国制,结果呢,从分封到郡县,弯子转的太急,老百姓还无法接受,致使,六国遗民心怀故国,都没把他的郡县当回事,还根据地域,很自觉的将自己划分为楚国人、齐国人、燕国人等。
老百姓心目中还没有大一统的概念,这种想法被原六国贵族利用,秦始皇死后,陈胜吴广起义,六国贵族乘势而起,纷纷攻城略地,恢复六国势力。秦始皇推行不久的郡县制就这么灰飞烟灭。
天下大势如此,谁也没办法一下子转过弯来,即便是勇猛无敌的项羽,推翻暴秦,再立新朝的时候,也不得不向这种趋势屈服,没有立刻推行郡县,而是创造性的发明了介乎于郡县制与分封制之间的郡国制。于前206年将天下分封成十八个诸侯国。
据史料统计,西汉成立之初,只有49个郡,而这49个郡当中,韩信、英布、彭越等诸侯王就占了34个,基本上对天子能够控制的15个郡形成包围之势。
在这样的情况下,刘邦有能力废封国,推郡县吗?当然不能,只能继承项羽的遗产,老老实实的推行郡国制,至于其他的问题,就只能缓缓图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