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一男与两女同日两宴”:男子与前女友育有子女但未登记,不构成重婚

时间:2026-10-14 22:21:21 来源:中华网

  近日,贵州六盘水一男子被指"同一天、同一酒楼,一边与女子办婚宴,一边与前女友给孩子办百日宴",画面在社交平台传播后迅速冲上热搜,"是否重婚"成为舆论焦点。

  据承办酒席的商家介绍,事情发生在10月9日左右,两场酒席由两家人分别签合同,当天现场出现纠纷,工作人员报警;酒席最终办完,账款也已结清。

  10月12日以来,六盘水钟山区官方权威渠道向新京报等媒体披露:男子吴某峰与孔某涵已登记结婚;其与前女友林某育有子女,但二人未办理结婚登记。官方表示,百日宴本身不构成重婚,双方另存在经济纠纷,目前多部门正在联动处置。

  律师解读称,按《刑法》第258条,重婚主要看两种情形:已有合法婚姻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有配偶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共同生活。本案中,男子仅与一人领证,与前女友虽育有子女、办百日宴,但无登记,也暂无充分证据证明"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因此可能不满足重婚罪要件。不过,作为生父,男子对非婚生子女仍有法定抚养义务;若涉及婚姻过错、财产分割、抚养费、经济纠纷,可通过民事诉讼处理。

  一场婚宴、一场百日宴,撞出的是情感伦理争议,也是非婚生子女权益、婚姻登记效力、经济纠纷处置等现实法律问题。警方及属地部门已关注并介入,后续关键在于:两人关系时间线如何、是否曾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经济账目如何厘清。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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