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是“谁弱谁有理”,交警教科书式执法视频获大量网友点赞
近日,静安区巨鹿路上处置一起两辆非机动车相撞交通事故时,上海交警秉公执法、现场普法的视频上传网络后收获大量网友点赞,被称为教科书式执法。现场到底发生了什么?
两辆电动车相撞
交警判定横穿道路一方
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接到报案后,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公共场所视频显示,事发在当天傍晚6点多,涉事女子看到机动车道的车辆在停车等候红灯,这时,她没有选择到路口或是经由人行横道过马路,而是直接骑着电动车从道路中段横穿过去。在从两辆机动车之间的空隙穿出时,与非机动车道正常直行的一辆电动车相撞,引发事故,双方均有轻微受伤,交警判定横穿道路一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交管支队一大队民警马冬烨:这起事故中双方都是非机动车,一方横过机动车道,没有下车推行,也没有充分观察道路通行情况,突然就从两车的间隙当中蹿出来了,也就是老百姓俗称的"鬼探头"。另一方是正常直行的非机动车,经过我们的调查,并没有发现他有任何的交通违法行为,所以我们在这起事故当中,认定横过机动车道的一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执法视频在网络传播之后,不少网友为交警秉公执法、现场普法的做法点赞,认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看的是谁有违法行为,而不是看谁受伤。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法规部副主任赵司聪:视频中的当事人妨碍了通行秩序,随意穿插机动车流,破坏了各行其道的通行规则,导致道路增加了冲突和隐患。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
违法者担责
生活中,除了非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外,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
近日,在上海市长宁区一路口发生的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信号灯红灯的情况下驶入路口左转,与同向直行的机动车发生碰撞,骑车人倒地轻微擦伤。交警到场后判定闯红灯的骑车人全责,机动车无责。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交管支队二大队民警 朱石瑜:由于这个路口车辆直行需求比较大,为保证最大的通行效率,所以这个路口与常规路口的信号灯表示是有区别的。当机动车直行左转绿灯亮时,非机动车左转信号灯仍处于红灯状态,该非机动车驾驶员于此时进行了左转,是违反了信号灯表示通行的,因此由他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也在此提醒所有非机动车驾驶员,通过路口时一定要仔细观察信号灯,有非机动车专用信号灯的路口,一定要遵守专用信号灯的指示通行。
"我弱我有理"?
非机动车漠视交规自担苦果
交警表示,少数非机动车驾驶者抱着"我弱我有理"的心态闯红灯驾驶,是对交通法规熟视无睹,更是对自身与路人生命安全的漠视。
近日,在上海市嘉定区永盛路白银路路口,一辆电动自行车沿永盛路由北向南行驶,红灯时驶入路口,与由西向东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骑车人倒地轻微擦伤。
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交管支队二大队民警 郭建俊:你闯红灯是无法预判的意外事情。没有一个驾驶员可以预判。他肯定是按照正常的要求起步,你闯红灯就是全责。
交警现场勘查后判定闯红灯的骑车人负全责,但是这名骑行者仍试图以"弱势方"身份辩解,被交警严厉驳回。
骑车人:我虽然违法,但是他的车不是比我更安全一点吗?
民警:不存在这个说法,闯红灯就是全责,违法就是违法。我们按照法律要求来规定,不然的话电瓶车想闯红灯就闯红灯,人家汽车都要让你们吗?没这个说法。闯红灯就是不行。
交通法规无"弱势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