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媒评扶老人被索赔事件:保护善意,法律不能和稀泥
湖南祁东店主帮扶晕倒老人,事后反被家属索赔一事,持续引发全网热议。老人身体不适走进店铺短暂休息,突发晕倒,店主第一时间上前救助、拨打急救电话,遗憾老人最终抢救无效离世。家属向店主提出10万元索赔,经过调解,无过错的店主迫于压力支付1.9万元人道主义补偿,整件事让无数网友感到寒心。
事情经过网络发酵之后,当地司法局迅速介入调查,厘清整件事的责任边界。而央媒也就此发表评论,直接点破事件的核心矛盾:调解成功,不等于处理正确,法律不能一味和稀泥,不能让"花钱息事"成为社会常态。
不少人觉得,双方已经协商完毕,金额也已经谈妥,事情就此翻篇就好。但央媒提出的疑问,恰恰替千万普通人发问:店主究竟有没有法律责任?施救行为该如何定性?往后普通人遇到类似危难场景,到底敢不敢伸手帮忙。
现实当中,调解的时候常常会出现"死者为大""多少出一点安抚家属"的说辞。情理可以共情悲痛家属,但情理不能凌驾法律之上。《民法典》好人条款早已写明,自愿实施紧急救助,救助人没有重大过失,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无责的好心人,不该为别人的悲剧买单。
人道主义补偿和法律赔偿,完全是两回事。人道主义是发自内心的善意馈赠,不能演变为调解当中的变相施压。如果只要闹一闹,无过错方就要掏钱消灾,久而久之,所有人行善前都会先掂量风险,社会善意就会被一点点消耗殆尽。
法律的意义,不只是处理纠纷,更是树立社会导向。有责就要依法担责,无责就该理直气壮,不能用模糊的调解抹平是非对错。悲痛值得理解,但不能把悲痛变成索取赔偿的筹码。
这件事最好的结局,不止是店主拿回补偿款,更是给全社会立下标杆:善良不该受委屈,见义勇为不该附带经济代价。只有法律为好人撑腰,厘清是非,普通人在路上遇到危难,才能够放下顾虑,勇敢伸出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