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术后引流管被遗留鼻腔14年 院方承认过错

时间:2026-05-03 18:22:15 来源:中华网

  2026 年 4 月下旬,黑龙江五常市 60 岁居民王晓华反映,自己 14 年前接受眼部手术时,一根引流管被遗留在鼻腔内,长期导致反复溃烂、流脓、眼部分泌物异常,多年求医未找到病根,直至今年 4 月才被手术取出。涉事医院已承认事件真实,愿承担部分赔偿,但双方对赔偿金额存在分歧,目前仍在协商。

  14 年怪病缠身 多处求医无果

  据王晓华回忆,2012 年 10 月,她因泪囊炎在哈尔滨平房区一家公立医院接受 "右眼泪囊鼻腔吻合术"。术后次日即出现鼻腔不适,随后十几年间,右侧鼻腔反复溃烂、流脓,右眼持续流出分泌物,伴有间断头痛,严重时夜间难以入睡。家人称,她曾前往多家医院就诊,始终未明确病因,只能长期忍受痛苦。

  2026 年 4 月初,王晓华症状加重,鼻腔出现血脓血块,遂到另一家医院就诊。CT 检查显示右侧筛窦内有高密度影,鼻腔可见环形钙化影,初步诊断为 "鼻腔肿物"。4 月 9 日入院后,医生在鼻内镜下手术,清理炎性息肉样组织后,取出一枚长约 13 毫米、直径约 3.5 毫米的圆柱形空心管残段,质地坚硬、表面钙化,明确为非人体组织异物。

  异物确认为手术遗留 院方承认过错

  术后,王晓华及家属确认该异物就是 2012 年泪囊鼻腔吻合术中遗留的引流管残段。4 月 29 日,涉事医院工作人员向媒体回应,不否认事件真实性,认可引流管遗留与患者长期症状存在关联。

  院方表示,愿意赔偿 2012 年首次手术及 2026 年取异物手术的全部医疗费用,在法律限额内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但双方在具体金额上差距明显:家属提出包括医疗费、14 年精神损害及误工费在内共计15 万余元赔偿;院方认为部分诉求超出合理范围,双方仍在协商,当地卫健部门已介入协调。

  医疗安全引关注 监管部门介入

  事件曝光后引发广泛讨论。医疗专家表示,泪囊鼻腔吻合术属常规眼科手术,术后引流管应按规范取出或留置可降解材料,遗留不可降解异物 14 年极为罕见,反映术中操作与术后核查存在严重疏漏。

  截至 4 月 30 日,涉事医院未公开手术记录复盘及内部处理结果,双方协商仍在进行。王晓华家属称,若协商无果将依法启动医疗损害诉讼,追究医院全部责任。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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