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士给弟子教针灸被认定非法行医收10万罚单 官方回应(2)

时间:2026-04-12 22:21:43 来源:中华网

  邱朝云给两人退费

  "这件事让我感到郁闷,在卫健局调查后,我外出云游散心。"邱朝云说。

  7月,顺庆区卫健局工作人员刘某多次联系邱朝云无果,向其发消息询问是否返回南充市。邱朝云表示暂无时间计划,称自己没有非法行医。7月21日、23日,刘某先后发消息,称要给邱朝云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签字,并称其收到告知书后,还可以申辩或听证。

  7月31日,刘某将文书以彩信的形式发送给邱朝云。8月1日,又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向邱朝云邮寄。但7月30日开始,邱朝云未回复过刘某短信,也未接电话。

  加罚5万

  时隔6个月,卫健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感觉和他们沟通很累,他们已经认定我非法行医了,所以没有再看短信。"邱朝云说。

  顺庆区卫健局3次向邱朝云寄送《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其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邱朝云始终没有接收,且拒绝沟通。

  2026年3月11日,顺庆区卫健局向顺庆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内容为:罚款5万元,加罚罚款5万元,总计10万元。

  顺庆区卫健局向顺庆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顺庆区法院认为,顺庆区卫健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邱朝云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既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该处理决定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其收到《催告书》后,仍未履行义务。依照我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图为法院判决

  裁定准予强制执行顺庆区卫健局作出的5万元罚款与5万元加罚的处罚内容。

  对此,邱朝云不认可。他说,2025年5月份之后,他离开南充前往外地,所以没有收到过卫健部门寄送的相关文书、函件,在处罚过程中也没有进行过正式的辩解,"我承认收到过私人手机发出来的短信通知,但我朋友都说政府部门不会通过私人电话办案,所以没有引起重视。"

  2026年3月30日,邱朝云向顺庆区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

  处罚过重?

  "我没有获利,也不是行医,这是小过重罚"

  《行政复议申请书》显示,邱朝云认为,针灸行为发生在道观,对象仅为道观的同门弟子,性质是传统针灸技法的教学与切磋,而非以治疗为目的的行医。客观上,他既没有获利,也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但卫健局执法人员在撰写调查报告时,并未如实记录相关信息。

  按照国家《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有关中医监督问题的批复》等相关规定,认定"诊疗活动"需以"疾病诊断和治疗为目的"。他的行为不属于《条例》中规定的"开展诊疗活动",也不属于"执业行为"。

  其次,邱朝云认为,自己系首次被询问调查,没有违法所得,未造成危害后果,且对象特定,顺庆区卫健局直接处以5万元罚款,后加罚5万元,处罚幅度与他的违法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度完全不相适应,应属于"小过重罚"。

  卫健部门--

  系按最低标准处罚,非小过重罚

  4月9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顺庆区卫健局,工作人员表示,邱朝云虽没有违法所得,但"没有违法所得"属于"违法所得不满1万元",也要按1万元标准罚款,"按1万元的标准,已经是从轻处罚了,并非小过重罚。"

  工作人员解释道,川渝地区有"首违不罚"的清单,但非法行医不在其中。尽管邱朝云称这是内部交流学习,对象仅为道观徒弟,但针灸属于医疗行为,"难道他和别人交流做手术,只要不对外做手术,就不属于非法行医吗?我们是论行为,不是论对象。针灸一旦扎错,对身体危害极大。"

  邱朝云没有行医资格证,但是否真的会针灸呢,其是否属于赤脚医生?工作人员表示,邱朝云没有行医资格证。虽然部分没有医师资格证的村医,可以在特定地方行医,但集凤观并非诊疗场所,因此即便邱朝云有医术也有行医资格证,其也属于"未在执业地点行医"的违法行为。

  同日,南充市卫健系统一知情人士表示,2025年4月30日,顺庆区卫健局收到相关投诉,遂开展调查。

投稿:chuanbeio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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