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挡路挑衅遭后车撞击该如何定责?律师:后车车主可能要承担故意伤害的责任
一起发生在云南昆明斗南花市附近的车辆碰撞事故,近日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行车记录仪拍下的一段视频显示,1月6日下午4时17分许,一辆黑色商务车停在不断有车进出的停车场出入口,一女子站在车外,整理车内物品。后方一车辆疑要右拐进停车场,司机按喇叭提醒让路,女子却以不雅手势回应。随后,后车撞向前方商务车,女子摔倒在地。
视频截图
上述视频在社交平台被频繁转发。有人猜测,是后车司机看到女子对其比划不雅手势,一气之下怒撞前车;也有人分析,应该是后车司机不慎踩到了油门以致发生了碰撞事故,实为无心之举。
1月21日,记者联系昆明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回应,他们也关注到了网上的相关视频。目前,事故中队正在对这起事故进行调查,具体情况暂不清楚。
头条号作者"大兵叔叔"@大兵叔叔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后车车主可能要承担故意伤害的责任
实际上,竖指头的行为,在世界范围内是一种常见的侮辱别人的方式,所以,女子的行为,属于侮辱他人的行为。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但是,后车车主最终踩下了油门,撞上了前车,同时也让这名女子受了伤。在这种情况下,后车车主踩下油门的行为,到底是故意还是过失?直接决定了后车司机是承担故意伤害罪的责任,还是普通的交通事故的责任。
所以,故意犯罪是"明知故犯",体现行为人的主动恶意;而过失犯罪则是"事与愿违",源于疏忽或轻信。
即如果后车车主是看到对方挑衅后,据此实施反击的,那么这就是故意,而如果是不小心踩错的,则属于过失行为,至于最终如何判定,还是需要以警方的调查为准。